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4年5月1日施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通知》的背景和考虑?
答:债券属于固定收益产品,政府债券兼具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投资收益较存款有一定的优势。2002年起,为增加个人和企业购买国债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柜台债券业务管理规则,并逐步扩大券种范围,柜台债券成为拓宽居民投资渠道的重要机制安排和我国多层次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普惠金融和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为落实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通知》,进一步扩大柜台债券投资品种,优化相关机制安排,以便利居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问:与2016年第2号公告相比,《通知》主要进一步明确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明确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在遵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柜台投资交易。二是优化对投资者开户的管理规则。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三是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渠道投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
问:投资者如何通过柜台投资交易国债、地方政府债?
答:目前,全国有30家商业银行开办了柜台债券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的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申请开立柜台债券账户,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提供债券报价交易、登记托管、结算清算和债券查询等服务。柜台业务开办机构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柜台债券业务服务的,主要以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为主。
问:柜台债券业务对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哪些意义?
答:一是有利于拓宽居民投资渠道。目前,我国居民直接持有的政府债券规模较小,与成熟债券市场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通过柜台渠道投资债券市场,可以将储蓄高效转化为债券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二是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截至2023年末,我国债券市场余额158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加快发展柜台债券业务,有利于促进直接融资发展,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三是有利于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柜台债券业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零售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延伸。与集中统一的金融基础设施相比,柜台开办机构可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债券托管、做市、担保品管理、清算结算一体化等各种灵活多元的综合性服务,提升市场活跃性,促进市场分层。
问: 柜台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答: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了解投资者风险识别及承受能力,向具备相应能力的投资者提供适当债券品种的销售和交易服务。二是充分揭示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不得诱导投资者投资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适应的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三是加强柜台业务内控管理和系统建设,严格规范柜台债券交易流转、托管结算、信息安全等相关操作流程。四是明确与投资者之间的风险权责关系,完善纠纷处理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4〕45号)如下:
《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内共收到10家机构的26条意见,多数意见已合理采纳。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建议明确个人、企业通过柜台投资债券的范围。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通知》第一条、第三条已明确个人、企业可投债券品种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二、建议明确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报价形式、报价范围。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通知》第五条、第七条已明确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支持、报价形式和报价品种。
三、建议明确柜台债券付息兑付安排、债券信息披露与信息查询。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通知》第六条相关内容已修改,相关柜台参与机构应充分协商,做好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转安排,保障柜台债券付息兑付工作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资者。
四、建议加强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内控管理。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通知》第八条相关表述已修改,第九条增加“做好交易服务全程留痕”“充分揭示风险”的表述。
五、建议明确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债券交易结算信息传输要求。
采纳情况:已予采纳。《通知》第十条相关表述已修改,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及时将投资者柜台业务的相关信息报送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步将相关信息传输至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并抄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六、建议删除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意见与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加强内控管理的政策导向不符。
七、建议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应对在其柜台开户的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穿透式管理。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穿透式管理为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此外,柜台债券业务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延伸,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对债券的托管职责应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保持一致。
八、建议对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柜台市场同时开户做出限制。
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给予投资者多元化选择,通过一定的竞争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感谢社会各界对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