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念好“四字诀”提升侦查监督质效(侦查监督经验做法)

小小MT4 来源:最高检网站 °C 栏目:金融资讯
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检察长 肖志飞

今年以来,我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协办”),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专注念好“四字诀”,侦查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检察建议采纳率均实现100%。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位居湖北省基层院前列。

“实”字托底,推动侦查监督平稳开展。一是机构实。我院指派一名党组成员、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连同检察官助理专职常驻,与公安机关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完成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完整体现侦协办工作内容和专项工作要求。二是作风实。侦协办定期对批捕后嫌疑人是否需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对嫌疑人决定认罪认罚、串供风险已经消失的案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避免一捕了之、一押到底。三是监督实。侦协办充分发挥联系纽带作用,做到敢于监督、扎实监督,今年以来共审查案件95件,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6件次,接受案件咨询35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215件。

“快”字牵引,检警协作提高办案效率。一是受案快。公安机关依据检警共同制定的《“简案快办”实施办法》,安排专人对刑事案件进行第一次“繁简分流”,然后快速移送检察机关受理。二是分流快。检察机关“简案快办”工作组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当日,立即进行二次分流,协助公安机关送案人员将案件移送本院案管部门登记。三是结案快。检察官对所有被划入“简案”类别的刑事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实现不捕直诉。据统计,今年以来,“简案快办”工作组共承办危险驾驶案、交通肇事案等各类轻微刑事案件399件416人,平均结案时间缩短至4天,案件办理效率大幅提高。

“准”字为要,依法监督维护法律尊严。一是以会商审查避免定性偏颇。依托侦协办,我们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准确收集证据。针对案件定性上的分歧,检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今年以来,我们共改变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定性15件20人,避免了“带病起诉”。二是针对故意伤害类案件,以专业审查避免伤情鉴定不当。侦协办指定一名检察官和一名法医,常态化对故意伤害类案件的鉴定意见进行审查,采信合法鉴定意见、排除非法鉴定意见、补强有瑕疵鉴定意见,今年以来共纠正错误鉴定意见12件12人。侦协办还与刑检部门共同开展立案撤案监督,深入挖掘案件线索,今年以来,通过5次执法大检查监督撤案7件,监督立案5件6人。

“优”字发力,问题导向提升办案质效。今年初,我院梳理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5项,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侦协办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为提高侦查监督质效,我院制定了《审查逮捕案件补充侦查十天回访制度》,要求侦协办在补充侦查意见书发出后十天进行回访,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完善证据链条,防止“一捕了之”。同时,我们紧盯质效通报抓落实,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发送质效通报4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相关领导亲自部署研究落实,真正实现了精准监督和协作配合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