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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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晚,广东聚石化学(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石化学,代码: 688669)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聚石化学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厉健律师专栏)
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聚石化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具体包括:一是聚石化学原子公司广东冠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臻科技)实际控制佛山市亨诺德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富倍奇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汉科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君利道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与上述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存在的虚假贸易业务。二是聚石化学介入到第三方公司已开展的聚丙烯等贸易链条中,对应的采购和销售金额基本一致,货物仅以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三是聚石化学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向福建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某石化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货物未实际出库,公司后期加价购回。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6,807,377.35 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470,264.89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887.54元,分别 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聚石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司法解释已取消前置程序,根据处罚预告等初步证据,投资者也可以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聚石化学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1日收盘时扔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聚石化学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3年8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