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作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其核心职责即通过监督制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真实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金雪军,2024年期间担任浙商证券独立董事、物产环能独立董事,分别于2022年9月、2020年08月21日任职。2024年,金雪军先生从两家公司获得的报酬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合计为30.00万元。
2024年任职期间,浙商证券共计召开1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金雪军先生亲自出席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并出席1次股东大会。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4年任职期间,物产环能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金雪军先生参加上述全部会议。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据履历显示,金雪军,男,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12月至今于浙江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副院长。2018年6月至2024年7月在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2015年12月至今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7年12月至2023年12月在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18年11月至今在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在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0年10月至今在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0年8月至今在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