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
资金返还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青岛市平度市公安局决定对“金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金某。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11月7日1时许,我局接到金某报警称:该在手机钉钉APP被人以买东西为由,远程视频操作本人手机,被诈骗人民币18000元。
受害人金某被骗资金流向:受害人金某使用自己银行卡向嫌疑人张某招商银行(账号6214856562104632)转账18000元,冻结金额共计44455.14元。
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金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合计应返还受害人金某资金共11167.7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平度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平度市公安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金某被诈骗案”被害人金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平度市公安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人:王警官、崔警官
电话:0532-83352110。
平度市公安局
2025年2月28日
来源丨平安平度
编辑丨赵彤 校对丨王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