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贷款陷资格困扰 千亿普惠市场待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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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郭聪聪

  多年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建设与民生保障领域的重要力量。

  截至2024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量已达87.18万个,吸纳就业超过1100万人,在扶贫、教育、养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这支“民生生力军”的健康发展,正面临着资金来源单一的现实瓶颈:近日,由北京城市学院副教授周玲团队牵头完成的《社会组织贷款现状、需求与银行贷款可及性评估报告》(下称《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组织主要依赖社会捐赠与政府购买服务两大资金来源。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捐赠意愿波动及政府拨款周期等因素影响,资金链紧张问题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陷入“项目启动却无钱推进”的窘境。

  多位专家学者分析指出,银行贷款作为个人与机构运营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持手段,却迟迟未能真正向社会组织敞开大门,如能让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延伸至公益服务领域,不仅可以带动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能激活普惠公益的潜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社会组织频遇融资瓶颈,贷款身份成最大“拦路虎”

  这份历时两年,覆盖全国28个省市、213家社会组织的调研显示,45.54%的机构存在明确的借款需求。这些需求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政府购买项目资金到账延迟、阶段性收支不平衡、新项目或新地区业务拓展带来的启动资金压力。

  《报告》显示,从贷款需求规模来看,近九成社会组织的年度贷款需求在100万元以下,超九成机构能承受年化5%及以下的利率,且贷款期限多以半年为主,呈现出“小额、短期、低风险”的显著特征。

  周玲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了一则典型案例:厦门一家拥有百余名全职员工的社工机构,年项目资金规模超千万元,却常年面临200多万元的流动性缺口。“他们走访了当地多家银行,没有一家愿意提供贷款。”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金融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武分析指出,社会组织贷款需求很大程度上是“资金时间错配”导致流动性不足的产物。“政府购买服务是大部分社会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但很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启动的时间早于资金拨付的时间,部分地方甚至拖到年中才拨款,机构只能先行垫资。”

  尽管需求明确,社会组织的实际获贷率却很低。《报告》显示,仅32.86%的机构成功获得贷款,这其中75.71%依赖的是创始人或法人的个人信用贷款或向亲友借款,真正以“社会组织身份”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仅占8%。

  被银行拒贷后,97%的社会组织只能被迫选择“曲线救国”—— 由创始人或法人办理个人借贷,或通过缩减机构开支、暂停非核心项目维持运营,甚至有13%的小型社会组织机构因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关闭。

  “贷款资格问题成为社会组织贷款的最大‘拦路虎’。”周玲强调,超四成曾被拒贷的机构中,90%是因“社会组织身份不符”被拒,远高于因缺乏抵押物(33.33%)或收入不稳定(20%)等其他因素。

  贷款资格不清晰、评估缺失,银行陷入“不敢贷”困局

  为何社会组织贷款会陷入“需求大、获贷少”的僵局?

  从政策层面看,我国现行的《贷款通则》颁布于1996年,并未将社会组织明确列为贷款对象。尽管2024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将贷款对象从“企(事)业法人”拓宽为“法人”,理论上可覆盖社会组织,但政策及相关细则中并未明确“法人”是否包含非营利法人,这使得银行在实际操作中仍持有“不敢贷、不愿贷”态度。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部分原文

  “政策虽然开了口子,但没有实施细则,银行就没有操作依据。”李国武表示。

  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质的认知偏差,也加剧了政策落地的难度。周玲对此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到,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质核心在于“不能进行资产分配”,并不代表其“不经营”或“不盈利”。事实上,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有规范的业务收支往来。“事实上,中国的社会服务组织正进入更多普惠性公共服务领域,在养老、托幼、社区服务等领域正在逐步形成可持续的服务性收入模式。”

  除了贷款资格不清晰,社会组织的信用评估体系也存在明显短板。目前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评估主要聚焦于合规性,如年度报告、财务规范性等,并未与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挂钩。银行缺乏针对社会组织的风险评估工具,难以量化其还款能力,从而影响了信贷决策。

  调研数据直观反映了银行的风控顾虑:在调研团队访谈的19家银行中,5家直接以“无相关产品或社会组织不具备贷款资格”为由拒绝;10家在初步了解后无后续回应或内部审批未通过;仅有4家表示,在具备政府项目背书或实际控制人提供个人担保的前提下,可考虑提供贷款支持。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贷款业务审批负责人坦言,过去银行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存在一定偏差,“提到中华慈善总会这类大型基金会,我们认为他们‘不缺钱’,更愿意提供保值增值服务。直到看到本次调研结果,我们才意识到有大量的中小型社会组织,存在真实的融资需求。”

  在谈及风控时,该负责人指出,“银行要对股东和国有资产负责,小额贷款业务收益有限,但潜在风险并不低。”他表示,银行并非不愿支持社会组织,而是需要明确的还款来源、足额的抵押物或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为保障,“如果能有统一的社会组织信用平台,再结合民政部门的评估数据,我想银行机构的参与积极性肯定会大幅提升。”

  千亿“普惠公益”贷款市场待激活

  我国的社会组织正孕育着一个规模庞大的信贷需求市场。根据《报告》分析,在有借款需求的社会组织中,70%的年度贷款需求在100万元以下,其中68.04%的需求集中在50万元以内,仅5.15%的组织需要300万至500万元的贷款。综合不同额度需求的社会组织占比,调研团队估算出我国社会组织年度总贷款需求约为1516.9亿元。

图示来源:《社会组织贷款现状、需求与银行贷款可及性评估报告》

  目前,这片千亿级“普惠公益”市场正等待被激活。

  周玲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仅有少数地区进行了试点探索。“深圳在大约十年前就曾在政府推动下,有银行开始推出针对社会组织的信贷产品。浙江等地也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然而在全国范围内,除了深圳在政府部门和人民银行推动下开展了专门的社会组织信贷服务外,其他省市尚未推出专项金融产品。”

  “我们调研过程中发现,面对这一潜在市场,银行整体上持期待与开放态度,但也普遍反映当前政策不够清晰,缺乏现成产品和专门的风险评估体系,这些因素都构成了开展相关业务的实际障碍。”周玲进一步说道。

  从普惠金融发展全局来看,上海财经大学小企业融资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澄清指出,我国普惠金融推进多年,但“公益性微型金融”仍是明显短板。如能让普惠金融的覆盖面延伸至公益服务领域,不仅可以带动社会组织的发展,也能激活普惠公益的潜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