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们想办法,否则我们一直联系不上某服饰公司,更不要谈能够执行到案款了!”某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执行法官感激地说道。近日,白河法院执结一起民营企业间借贷纠纷。
某服饰公司在2017年向某建设公司借款40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还款期限到后仅偿还50万元本息后就未再支付。2019年6月,该建设公司将某服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服饰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经法院主持调解后,某服饰公司仍并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给付义务,且有躲避行为,某建设公司遂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经过多次查找线索,白河法院终于联系到被执行人某服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发现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欠有较多债务,目前尚无偿还能力。如果强制执行,就要查封公司设备并处置或者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执行法官考虑到不能因为办理一个执行案件导致一个企业被拖垮,遂向被执行人送达预处罚通知书,责令其在七日内履行义务。最终某服饰公司将其名下的房产作价抵付给某建设公司,并就余款达成和解协议。
民营企业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对于其合法权益,必须在司法工作中予以平等、及时保护。本案上述两家公司均为民营企业,白河法院切实履行司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通过积极运用执行强制措施、执行和解等手段解决危机,为企业后续经营创造条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定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祝君君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