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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1月22日消息,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2万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对由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相关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脚手架作业层作业时脚手板未铺满及楼层周边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安全问题,这违反了相关安全防护及场容卫生标准。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了安全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因此,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对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标题: 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陕西隆顺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