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即将实施(南京中医药发展联盟)

小小MT4 来源:江苏经济报 °C 栏目:金融资讯

11月9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特色亮点和贯彻落实等情况。记者获悉,该条例将于11月16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后南京将通过挖掘保护经典名方、传承保护中医药文化、培养中医师传承人等措施,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南京,中医药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历代名医辈出,在中医药发展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南京制定了《南京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健全中医药法规,引领、促进和规范中医药事业及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压力不断加重,中医药还能在适应上述变化趋势方面,可更好满足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条例》明确规定南京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中医药产业引导。并且提出加强中医药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推动中医药产业优质高效发展,提高地方中医药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形成中医药产业集群。同时,在促进中医药产业链融合发展方面,《条例》聚焦南京本地中药种植、中药制品生产、中医药流通等环节,提出要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中药特色品牌和现代化中药企业,推进中药生态处废循环利用,推进中药产业绿色发展等。

针对当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存在的不规范、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以及中医诊所违规操作、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条例》要求,南京不仅要对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进行强化约束遏制中医养生保健中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还要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制品质量加强抽查检验,依法保障中药质量安全。

通讯员 宁人宣

江苏经济报记者 张韩虹

实习生 杜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