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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新疆证监局联合新疆上市公司协会,在乌鲁木齐市成功举办辖区上市公司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44家新疆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90多人参加培训。
据悉,本次专题培训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对独董培训做出的统一部署,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更好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推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改革平稳落地。同时,结合新疆辖区实际情况,独董制度改革专题培训拟分两期开展现场培训。
培训会上,专家结合“康美药业案判决5名独立董事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案例,以新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切入点,围绕独董制度改革的背景、内容、改革任务进行了专业而详细地理论讲授,帮助参加培训的董监高人员尽快适应此次改革带来的变化,落实好制度调整、独董更换相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尽责,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规定,对股份减持行为从严监管,对各类违规减持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为帮助上市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准确理解并遵守减持规则,培训会上,专家对减持新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上,来自法律界的专家为参会人员详细阐释了资本市场监管形势,董监高履职行为规范、董监高的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内容,帮助董监高全面了解履职应知应会,明确自身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新疆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说,近年来,新疆证监局围绕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会同自治区和兵团相关部门、地州师市政府狠抓工作落实,新疆上市公司量质齐增,规范运作水平有效提升,呈现出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辖区上市融资快速发展,经营业绩明显改善,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进一步提高。
该负责人肯定了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辖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分析了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发展质量提出了期望建议。
通过培训,新疆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了履职尽责和规范运作意识,会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尽快落实改革目标任务,完善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外部监督职能,促进上市公司在新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