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本文标题: 两部门: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
证券时报网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