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药控股行政处罚落地,两个区间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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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为一家全力聚焦大健康产业的医药企业。*ST长药(维权)发展以医药制造业为主,并对医疗健康行业进行布局,对医药制造业业务的战略定位是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医药大健康产业平台。主要从事中药饮片、药用胶囊生产销售,以及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批发等业务,构筑了从中药饮片生产、空心胶囊生产和医药物流网络为一体化的医药产业链布局。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2021),*ST长药(股票代码:300391)属于医药生物-中药Ⅱ-中药Ⅲ。

  2025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5020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立案后,公司股票的表现如下:

  2025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

  针对该处罚所述事实,索赔条件为:2022年4月28日到202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933号)。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上市公司”)自查中发现,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大药房”)因资金占用导致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江星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相关往来单位账实不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资金占用179,662,019.5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08%。公司将通过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方式全部清偿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即2024年5月30日前(含5月30日),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罗明及其实际控制的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2019年-2023年度占用公司资金共计179,662,019.54元。公司存在2019年度延续至2023年度的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根据长药控股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18年8月1日就已经发生了关联方资金占用。

  在这个索赔区间的投资者可以参与:2019年3月30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4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长药控股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刘彦梅律师在证券和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刘彦梅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