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商行领870万元罚单,10名中高层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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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财经五月花

  作者:陈洪杰

  摘 要
  监管表示,重庆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有贷款“三查”不尽职;对大额风险损失的调查和问责不到位;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未核实保证金来源等

  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下称“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表显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农商行”;601077.SH)被罚款共计870万元。

  “重庆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有贷款‘三查’不尽职;对大额风险损失的调查和问责不到位;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未核实保证金来源;滚动开票。”重庆监管局称。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还显示,时任重庆农商行副行长舒静,时任重庆农商行首席审贷官封洪伟均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舒静自2015年10月起任重庆农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她是高级经济师,1997年毕业于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她曾任重庆农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光大银行重庆市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副行长、行长助理等职。

  另外,时任重庆农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彭涛,时任重庆农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曾昌逊,时任重庆农商行九龙坡支行行长张崇义,时任重庆农商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郑义,时任重庆农商行巴南支行行长沈弢等,均因“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问题”,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重庆农商行九龙坡支行副行长李欢,时任重庆农商行江北支行副行长黄于翔,时任重庆农商行九龙坡支行副行长崔艳,也由于“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问题”,受到警告。

  贷款“三查”是银行信贷全流程管理制度,由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构成全流程管理机制:贷前阶段核实借款人资信真实性,贷中阶段评估风险可控性,贷后阶段监控资金使用合规性。

  重庆农商行前身为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2003年,重庆成为全国首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市之一。2008年,重庆农商行正式挂牌成立,组建全市统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2010年,该行在香港H股主板上市,成为全国首家上市农商行、西部首家上市银行;2019年10月,该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家“A+H”股上市农商行、西部首家“A+H”股上市银行。

  截至2025年6月末,重庆农商行下辖7家分行、35家支行,共1733个营业机构,并发起设立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理财公司、12家村镇银行,从业人员1.4万人。资产规模16301亿元,存款余额10252亿元,贷款余额7652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30%。

  重庆农商行2025年半年报显示,其资产总额16305.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51.8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47.36亿元,净利润78.4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64%、3.79%;不良贷款率1.17%,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

  (作者为《财经》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