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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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号)。据处罚内容,诺泰生物因2021年年报虚增营收及利润,且公开发行可转债文件含重大虚假内容,被证监会罚款4740万元,相关责任人亦被罚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4月28日-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0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4年10月24日,诺泰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3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9号)。2025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如下: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药品技术及相关权益并确认3000万元收入,但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2023年12月,公司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上述虚假财务数据,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诺泰生物已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诺泰生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于2022年4月28日-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0月2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注: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诺泰生物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