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金融一线消息,华夏银行公告称,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华夏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5〕719 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本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公告表示,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本行监事会正式撤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郭鹏先生、邓康先生、马兵先生、赵锡军先生、郭田勇先生、张宏女士、程新生先生、徐新明先生、王胜春先生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其均已确认与本行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要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本文标题: 华夏银行: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监事会正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