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用益研究
《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作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并非简单的规则修补,而是对信托行业的系统性优化,核心在于推动行业逐步脱离传统非标业务模式,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这意味着行业竞争将从过去的规模竞争,逐步转向以投研能力、合规水平为核心的能力竞争,同时夯实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第一,这一变革集中体现为三大转向。一是业务逻辑转向,从依赖非标业务的粗放模式,进一步强化转向主动管理与净值化运作,契合资管新规统一标准与信托业务分类厘清的政策导向;二是监管导向转向,从单纯的规模管控,调整为合规经营与投资能力并重的精细化监管,覆盖信托产品设立、运营、终止全流程;三是竞争逻辑转向,从低门槛的同质化竞争,转向构建差异化、生态化的核心竞争力,立足私募资管定位发挥信托制度优势。
第二,进一步划定业务边界。《办法》为资产管理信托划定了清晰的业务范围与监管要求,一是业务边界清晰化,明确禁止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合理限制非标债权投资范围与结构化产品杠杆水平,确立其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定位,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数不超过200人,从根源上规范规模扩张行为;二是投资者保护实质化,通过强化销售适当性管理、推行净值化运作、细化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原则,引导投资者理性看待资产管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同时要求以醒目方式提示风险,厘清销售机构责任;三是风控合规穿透化,强调对底层资产的穿透式监管,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审批与定价要求,要求风险控制覆盖投前、投中、投后的全流程,确保风险可测、可控、可追溯,同时明确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职责。
第三,推动信托公司业务、人才、风控的全面优化。一是业务转型上,通过“三步走”构建差异化优势。第一步夯实基础,以证券投资服务信托为实践载体,积累标准化资产的投研、运营、风控经验,同时严格遵循组合投资管理要求,为切入主动管理赛道筑牢根基;第二步核心突破,发挥在非标等另类资产领域的传统积累,挖掘高附加值资产类型,发力主动管理型产品,打造特色化产品体系;第三步生态协同,将资产管理能力与家族信托等财富管理业务深度结合,实现定制化产品创设、长期财富服务的闭环运作,形成其他资管机构较难复制的竞争优势。二是不断夯实人才储备。需引入股票、债券、另类投资等领域的专业投研人才,强化产品设计、风险分类等核心岗位储备;同时推动现有员工从“信贷思维”向“投资思维”转型,建立与主动管理业绩、合规表现挂钩的长期激励体系,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业务壁垒,提升团队对私募定位、组合投资等新规要求的专业理解能力。三是风控体系上,从“信用聚焦”到“全流程管控”的升级。风控重心需从单一的信用风险判断,扩展到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的全面管控,建立动态流动性监测机制,比如确保资产流动性与赎回需求匹配,封闭式产品期限不低于九十天、精准的投资适当性管理体系等;依托金融科技实现对底层资产的全程穿透监控,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至少按季开展风险分类,确保每一笔投资都符合监管要求与客户风险偏好。
第四,落地执行中的难点探索。新规落地过程中,信托行业将面临一些难点,一是风险匹配精准度不足,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易流于形式,部分投资者风险认知与实际承受力存在差距,且非标资产风险难以精准量化,尤其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资质审核难度较大;二是净值估值难度较大,非标资产缺乏活跃交易市场,估值模型参数选取主观性较强,公允估值存在挑战,中小机构还面临系统建设与成本控制的压力,需满足净值及时、准确反映资产状况的要求;三是信息披露平衡难度高,复杂资产信息碎片化,披露过细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披露不足则无法满足监管对财产管理报告、临时信息披露的细化要求,且投资者对专业信息的解读能力存在差异。
第五,未来展望。长远来看,信托行业的转型核心需要应对双重挑战,对外应对与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等机构的同质化竞争,对内逐步降低对传统非标业务的路径依赖,平衡短期业绩压力与长期能力建设的关系,同时稳妥推进存量业务整改。通过夯实投研基础、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深化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资产服务的生态协同,信托公司有望实现从“规模导向”到“质效优先”的转型,立足信托制度优势,在大资管市场中打造差异化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实施是信托行业的一次重要转型契机,转型过程中难免面临调整压力,主动适应变革、强化自身能力的机构,有望在新周期中行稳致远,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责任与使命。
作者:周 萍
来源:中 信 信 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