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附件4吉林省2024年度新型储能调整出库项目清单中,累计出库项目总规模约2.6GW/5.4GWh。建设单位涉及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电建、中国能建等。技术路线覆盖飞轮、磷酸铁锂、全钒液流、水系有机液流电池等。(清单如下)
文件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推进质效,严防跑马圈地、备而不建、无序扩张等扰乱行业发展现象,切实保障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将规范项目入库流程、强化入库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清退机制、清理部分僵尸项目。
其中规定,新型储能项目若在入库后12个月内未实质性开工建设,省能源局将对该项目进行清理并移出项目库。项目若继续推进,需重新履行入库申报流程。
企业主动放弃项目建设或未经同意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省能源局将对项目移出项目库。
针对2024年新型储能入库项目中,企业主动放弃或上级公司未批复立项的、项目仍处于谋划中的、入库后无实质工程进度的,以及2025年投资数为0的部分“僵尸项目”进行清理被清理项目自发文之日移出我省新型储能项目库。
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