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黄金陷电诈案:黄金没了,8万元货款被划扣返给电诈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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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记者秦冰 编辑甘浩 校对杨许丽

  上海男子陈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卖黄金,没想到银行卡收到买家8万元黄金货款竟是电诈受害人的转款。办理该电诈案的河南新蔡县公安局民警将陈清银行卡里的8万元司法划扣,最终返还给了电诈受害人。

  黄金没了,钱也被划走了。陈清认为,他并不知道买家是电诈人员,受害人的损失不应由他来承担,现在因司法划扣导致他钱货两空,成为受害者。

  据新蔡警方此前回复,根据相关法规,对权属明确的电诈受害人资金应当予以返还,划扣符合案件流程。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陈清的经历并非个例。随着打击电诈及追缴电诈赃款的力度不断加大,网络诈骗及洗钱的花样不断翻新。其中,买卖二手保值品价格高、变现快,资金流转迅速,且不易追踪,成为很多电诈分子的首选洗钱途径,也由此导致不知情第三方卷入电诈洗钱案。

  针对该案例中电诈受害人直接向陈清本人银行卡转账,所涉钱款是否应被追缴,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律师表示,从现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来看,若不存在例外情形,陈清收取的8万元款项应当认定为善意取得,不应被追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也认为,善意取得的东西不能追回,这是民法典确立的基本规则,陈清符合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要件,钱不应被划扣。

陈清在此次交易中卖掉的黄金饰品之一。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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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平台交易黄金卷入“电诈洗钱”

  事情源于陈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的一起黄金买卖。

  今年622日,陈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以83400元的金额出售了106.45克黄金。买家表示和他一样同住上海,双方便约定在他家楼下当面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还未见到买家,陈清便收到了8万元的银行卡转账,以及3400元的支付宝转账。买家表示,自己要带孩子,因此让丈夫去拿黄金,她以为丈夫已经到达交易地点,因此就转账了,并表明这是个误会。随后陈清接到买家丈夫的电话,才打消顾虑。

  交易完成,钱货两讫。当晚陈清发现,这张银行卡已被冻结。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冻结银行卡的是河南新蔡县警方。

  622日晚,陈清第一时间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万祥派出所报案,将自己的黄金购买记录、在二手交易平台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记录、银行卡被冻结等28张材料,提供给警方。

  陈清表示,当时万祥派出所的民警说这是异地诈骗,已经立案,并提醒他最近可能有外地警方联系他,需要他配合调查。

  623日,陈清与河南新蔡县公安局民警通话后了解到,电信诈骗人员通过操控河南一位受害者的手机,将8万元转入陈清的银行账户。新蔡县公安局要求陈清尽快到河南协助调查,并告知他要对这8万元款项进行司法划扣。

  此时,陈清才意识到被买家骗了,脑海中也回忆起与买家沟通时的种种异常:出手阔绰,多次询问能否再多出点;不断披露自己带娃的日常;在未收到货物时便提前大额转账,陈清还以为对方涉世未深,不懂得防备别人;线下交易时取货男子一身深色着装,戴着鸭舌帽和口罩,说自己感冒了。以至于报警后调取监控,也看不清他的长相。

  陈清的经历并非个例。据媒体公开报道,自2020年打击电诈的断卡行动开启后,网络诈骗的花样不断翻新。其中,买卖二手保值品价格高、变现快,资金流转迅速,且不易追踪,成为很多电诈分子的洗钱途径,通过买卖黄金、手机等来洗钱的案情多发。

  与此同时,这些所谓的买家往往表示出较强的购买意愿,中间还掺杂着日常聊天等内容,并以二手平台交易需要手续费、自己支付宝有限额、公司财务直接转账为由,获取卖家的银行卡信息,用此银行卡作为电信诈骗资金洗钱的收款账户,而他们则直接从卖家处取走贵重物品。

  这些买卖中,真实打款人实际是散落在全国各地的电诈受害人。

陈清银行账户被划扣的记录。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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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划扣符合案件流程

  723日,陈清从上海赶到河南新蔡县公安局,了解案件进展并配合调查。

  新蔡县公安局在排除了我的犯罪嫌疑后,依然执行了划扣。陈清说,724日,银行卡的8万元黄金货款全部被划走。

  陈清认为这并不公平,电诈受害人的损失不应由他来承担,如今,他黄金没了,钱也被划走,也成了受害人。为此,他向多方反映情况。

  731日,新蔡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回复:经核查,2025623日新蔡县居民翁某某(12岁)在其母亲的带领下来到新蔡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报警,称翁某某在网上被电信诈骗39.9万元。新蔡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接警后立即立案侦查,经查发现受害人2025622125252秒使用其母亲银行卡转入陈某中国建设银行80000元,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于623日对陈某中国建设银行紧急止付,成功止付受害人资金80000元。

  警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的需要,可依法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新蔡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对涉案的陈某中国建设银行卡账户办理冻结措施,排除陈某作案嫌疑后,公安局反诈中心告知其在划扣受害人资金后,会对该账户予以解冻。

  警方在回复中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对权属明确的受害人资金应当予以返还,陈某中国建设银行卡内8万元系受害人翁某某使用其母亲银行卡转入资金,无其他资金流入流出,权属明确,因此予以划扣。公安局反诈中心在陈某前来说明情况并经核查后,认为陈某不涉及犯罪,其账户被犯罪分子利用洗钱,724日对其账户涉案资金划扣给受害人后,已于725日对其涉案银行卡办理解冻,符合案件流程。

警方在媒体上对陈清一案的公开回复。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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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应平衡被害人权益与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关系

  通过警方的回复,陈清再次回看他与买家的聊天界面,大致理清了被骗的经过和时间线。陈清说,电诈人员一边与他沟通、表明购买黄金的意愿,同一时间也在对河南的受害人实施诈骗。622日上午1150分左右,买家以她负责转账、她老公负责取货为由,向陈清要了他的银行卡账号,并约定双方在陈清楼下完成取货和交易。1252分,河南的电诈受害人使用其母亲银行卡向陈清的银行卡转入8万元。此时的陈清还在家中等待取货,并未见到买家老公,他以为是买家提前转款。没过多久,买家老公来到陈清家楼下,完成交易。

  针对该案例中电诈受害人直接向陈清本人银行卡转账,所涉钱款是否应被追缴,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表示,从现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来看,若不存在例外情形,陈清收取的8万元款项应当认定为善意取得,不应被追缴。

  陈清通过二手交易平台以市场价格出售自有的合法黄金,交易过程符合正常商业惯例,且已完成钱货两讫的交付。常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明确规定,在受让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完成交付的情况下,即使转让财物涉及违法犯罪,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物所有权。

  常莎还表示,警方调查已排除陈清的犯罪嫌疑,若无证据表明其存在明知是诈骗财物、无偿取得、以明显低价交易或涉及非法债务等例外情形,陈清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其取得的8万元款项不应被追缴。

  8万元的划扣,忽视了善意取得制度的优先适用性,在未充分举证陈清存在法定例外情形的情况下,仅以资金流向清晰为由认定权属明确,与更高位阶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也未能平衡保护被害人权益与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常莎说。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人民法院报》2024年发表的《集资类刑事案件追缴与退赔的司法适用》一文曾指出,第三人善意取得后能否追赃关键在于赃物的权利状态。司法机关在追回第三人善意取得时面临着许多司法难题与价值冲突,使得该情形下刑事追赃是否具有合理性存在争议。首先,司法机关追查犯罪的需要与善意第三人对赃物价值的实现存在冲突。其次,被害人恢复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与善意第三人取得受让财产的所有权存在冲突。另外,司法机关在处理时态度不统一,裁判标准的不统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使得司法公信难以树立。

陈清与买家的沟通记录。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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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善意取得”原则不能被突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认为,善意取得的东西不能追回,是民法典确立的基本规则,不能突破。刑事诉讼法和民法都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公检法机关要追溯赃款赃物时,同样不能违背民法的善意取得原则。

  关于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价格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均属于善意取得。

  这关乎市场秩序。陈永生说,譬如房地产公司把房子卖给了消费者,后来公司资不抵债,能把卖给消费者的房子要回来吗?当然不能。

  陈永生表示,陈清通过出售自己持有的合法黄金有偿获得83400元。电诈受害人的损失,公安机关应向犯罪人追缴,而不能通过善意取得的一方来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的需要,可依法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对此,陈永生表示此条法规只明确公安机关可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但没有执行司法划扣的依据。

  陈永生认为,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追回资产,也不能够违背民法的规定。陈清若对此处置有异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申诉控告。

  面对目前钱货两空的困境,8月11日,陈清与河南新蔡县公安局民警沟通,能否与电诈受害人协商共同承担此次电诈中的损失。陈清说,8月12日,他接到民警电话,说可以来河南与电诈受害人面对面沟通,但最后的协商结果,警方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