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消费贷贴息!三部门发文!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和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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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贷款经办机构。一是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是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会议指出,对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有利于通过财政金融联动的方式,降低居民信贷成本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更好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要抓好贴息政策组织实施,加强部门协同,简化办理手续,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同时严格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用好用到位。

近日,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邮储、光大等多家银行纷纷响应,均表示正积极有序推进贴息政策组织落实工作。例如,农业银行表示,下阶段,将积极部署政策落地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贴息政策精准高效传导至千企万户,助力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此前已有四川、重庆等部分地区在区域范围内实施消费贷贴息政策。例如,2024年10月,四川省财政厅发布相关通知称,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的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从具体执行过程来看,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贷款,由相关银行机构提醒借款人提交申报资料,对通过审核的消费贷款,市县财政部门一次性将一年期贴息资金拨付给经办银行机构。

东北证券银行研究团队认为,对消费贷款的财政贴息,如果期限拉得足够长,可以达到降低真实利率、弱化储蓄动机、增加当期消费的政策目的。此外,这也利好银行基本面。“在目前贴息政策下,银行可以在不追寻下沉客户的同时,实现消费贷规模的上量,从而拉大分母,缓和不良率。增加的收益可以用来处理存量零售不良贷款。”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高政扬表示,推进贴息政策落地,银行可以从以下方面发力:精准对接政策导向与市场需求,围绕重点消费场景和服务业细分领域设计贴息产品,明确贴息后利率、额度、期限等核心要素;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申请流程,降低居民及小微企业的获取门槛,并通过数字化服务提升办理便利度;加强跨部门协同与政银联动,建立贴息资金穿透式监管系统,防范套利风险,同时配合做好贴息资金的核查和台账管理,保障资金使用透明高效。

编辑 孙志成

综合自央视新闻、中国证券报、每日经济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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