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团伙抢夺西安宏润地产股权始末:项目烂尾,2042户购房百姓成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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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老萧杂说

  请看今日之西安,竟是谁家之领地

  (一)

  今日之西安,到底有没有一个危害甚烈的套路贷涉黑团伙,其到底有没有涉嫌系列严重刑事犯罪,其背后到底有没有“保护伞”,其到底是不是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

  近日公开审理的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触及的关键性问题,对上述疑问给出了进一步肯定的回答。

  该案被告人竺尧江,曾为西安套路贷涉黑团伙骨干成员之一,亦是被该团伙头目李彬蓄意抛弃、用作断后的一枚棋子。

  竺尧江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职务侵占罪,被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判刑13年。尚在服刑中,因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漏罪,竺尧江被押解回西安受审。

  尽管据传竺尧江家属得到李彬“周全照顾”的承诺,但是为求自保、减轻罪责,此次在碑林区法院被告席上,竺尧江一反常态,直陈实情,直抵要害。

  其一,李彬将行骗拿到的陕西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宏润地产)93%股权,作价3.28亿元转让给竺尧江,竺遂利用宏润地产尚在开发的“国际幸福城”项目,非法集资6亿多元;

  其二,竺尧江将非法集资所得1.34亿元作为股权转让款,汇入李彬指定其团伙骨干成员控制的陕西恒泰明基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恒泰明基公司)账户,另向李彬支付4000万元股权转让现金。

  其三,李彬将此笔股权转让所得中的9000万元,转入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账户,其中5000万元又回流至李彬手中。

  凭藉“空气股权”,李彬实现虚假转让股权牟利。相关庭审信息证明,李彬此笔非法股权转让所得,未有一分钱投入被其控制的“国际幸福城”项目开发建设。

  李彬团伙抢夺股权并控制宏润地产后,将“国际幸福城”项目以零对价非法转移至其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陕西佳馨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佳馨源公司),导致项目烂尾十余年,2042户购房百姓成为直接受害者。

  面对如此荒诞离奇的情形,法堂震动,江湖鼎沸。以至于公诉人怫然作色,当庭表示要对此笔落入李彬囊中,以及流向相关行政机关的不法巨资予以追缴。

  自此,在非法攫取宏润地产股权过程中,李彬扮演的关键角色豁然凸显——

  其苦心孤诣、一手主导,以造假变更手段虚持宏润地产93%股权,并以巨额对价将此股权转让给竺尧江,骗得1.74亿元据为己有。这不只是一场股权转让闹剧,用法律术语表述,李彬1.74亿元诈骗既遂。

  至此,号称“西北地下钱王”的李彬,其“刀枪不入、查无可查”的神话被打破,自己套在脖子上的绳结被越拉越紧。

  李彬能否归案并被押上审判台?这将从某种意义上标注西安的法治成色。

  (二)

  事实上,宏润地产股权纠纷案引发的负面舆情,困扰西安久矣。

  据央视《新闻调查》等近百家官媒先后报道,李彬及其团伙骨干成员竺尧江、王坚、李德安、陈涛等人,被指仅用1.39亿元借款,以造假手段先将宏润地产18%股权变更至李彬实际控制的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厦公司)名下;随后又将宏润集团持有的宏润地产75%股权,变更至王坚个人名下。

  宏润地产被非法侵占的上述93%股权,对应西安首批最大城中村改造项目“国际幸福城”市值40多亿元资产,李彬团伙由此制造了西安乃至陕西最大的套路贷诈骗案件。

  为了拿回公司股权,重启烂尾楼盘开发向两千多户购房人完成交房,宏润地产法定代表人胡绪峰穷尽行政和司法救济渠道,却陷入双重困境。

  (2017)最高法再171号判决书认定,前述75%股权性质属于质押担保,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宏润集团依旧是实际股东。

  这一最具权威性的事实认定到了西安,在胡绪峰提起的该股权纠纷后诉中被视若敝屣。受制于西安中院屡屡滥用改判权,宏润地产迄今仍被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全面控制,决定其75%股权归宿的诉讼案件,二审即将在西安中院开庭。

  十余年来胡绪峰实名举报该团伙诈骗问题的信件多达数千封,西安相关部门或不予受理,或向举报人给出口径一致的答复:此为经济纠纷。

  纵观此番庭审中竺尧江陈述、控辩交锋,以及碑林区法院《庭审笔录》、浙江绍兴市柯桥区公安局《询问笔录》,不免喟叹:这场由套路贷团伙精心策划实施并造成严重后果,在西安频频引发重大舆情的诈骗案,怎一句“经济纠纷”了得!

  正因为这句轻飘飘的敷衍之辞,多少个体的、行政的、司法的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在西安酿就了多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

  诚如乔治·奥威尔所言,“真相不会因为被掩盖而消失,它永远存在,只是时机未到。”

  “套路贷+股权诈骗+黑恶手段+司法操控”,李彬团伙复合犯罪模式如今跃然纸上。

  “铁板一块”的李彬套路贷团伙开始散架,组织内部红肿溃散,甚至穿头流脓。

  (三)

  此次竺尧江案庭审透露出的大量信息,不仅进一步直接指向该团伙头目李彬涉嫌多项犯罪,其骨干成员王坚、李德安、陈涛、牛敏、李跃平等人,也显而易见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

  ——李彬。虚构持有宏润地产93%股权,以3.28亿元的对价转买给竺尧江,竺已支付1.74亿元转让款,涉嫌构成诈骗罪;其指使竺尧江、陈涛造假骗取宏润地产18%股权,指使王坚造假骗取宏润地产75%股权,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将胡绪峰诱骗至“福济堂”会所非法拘禁25小时,竺尧江、王坚、李德安、陈涛、牛敏等对其轮番威胁辱骂,强迫其在事先拟定的债权转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协议文本上签字;

  其与竺尧江、王坚、李德安、李俊等11人将胡绪峰挟持至西安皇冠假日酒店,限制其人身自由12小时,逼迫其在强立3670万元的高息借条上签字;

  其指派打手将胡绪峰强行带至李德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中贵股权信托有限公司(简称中贵公司),因拒绝将“国际幸福城”项目开发主体转移至李彬实际控制的佳馨源公司,胡绪峰被限制人身自由10小时,其间遭到李德安和李彬律师胡某殴打;

  在胡绪峰被迫奔命逃亡期间,宏润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喻壹曾临时受托管理集团事务。公安机关《案(事)接报回执》显示,2015年2月5日,喻壹在西安市环城西路水司一带遭遇不明身份人员当街持枪威胁,其驾驶的汽车前挡风玻璃被砸裂,此后其在西安高新区大寨路的住宅也遭到可疑人员滋扰,均疑为李彬指使的人员所为。如此种种,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构成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寻衅滋事罪;

  其指使牛敏将宏润地产项下“国际幸福城”巨额资产非法转移到其实际控制的佳馨源公司名下,涉嫌构成诈骗罪、侵占罪;

  其操纵佳馨源公司骗取灞桥区政府1.85亿元,涉嫌构成诈骗罪;其操纵佳馨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安分行骗贷2亿元,涉嫌构成骗贷罪;其实控的中贵公司利用“国际幸福城”项目,在西安市雁塔区航天城非法集资2.7亿元,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庇护,涉嫌行贿罪。

  ——李德安。其为李彬实控的中贵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李彬未合法持有宏润地产93%股权,却作价3.28亿元将该股权以中贵公司名义转让给竺尧江实控的西安越商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李德安明知竺尧江转让该股权行为违法、1.34亿元转让款系非法集资所得,仍向恒泰明基公司出具收款委托书,涉嫌构成诈骗罪;其打着“国际幸福城”项目幌子,以虚构的楼栋、房号非法集资2.7亿元,涉嫌构成集资诈骗罪。

  ——陈涛。其在李彬实控的恒泰明基公司持股95%,为第一大股东。其根据李彬授意伪造《股东出资转让协议》骗取宏润地产18%股权,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李彬非法转让宏润地产93%股权所得的1.34亿元汇入恒泰明基公司账户后,陈涛将该笔资金分别转出,导致追赃不能,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罪、帮信罪;其带领社会闲散人员两次故意纵火,“国际幸福城”项目工地两层16间活动板房被付之一炬;其多次强占该项目工地,用挖掘机推倒工地大门,拉砖头封堵宏润地产公司大门;其多次带领百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暴力抢夺宏润地产办公楼、宏润物业,涉嫌构成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寻衅滋事罪。

  ——王坚。其在向宏润集团借款600万元的前一天,即向工商局提供虚假材料,将宏润集团75%股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并转手将其以3000万元转卖给中贵公司,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其逼迫胡绪峰出具巨额高额利息欠条,涉嫌构成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其长期把持宏润地产证照、公章非法行使公司权利,制造多起虚假诉讼,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

  在最高法院生效判决对案涉75%股权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的前提下,其先后18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冲击宏润地产,推倒封堵公司大门,抢占办公楼、业主接待处;其雇请的十多人在宏润地产办公楼实施静坐围堵,时间最长的一次达六个多月,涉嫌构成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寻衅滋事罪。

  ——牛敏。其利用把持的宏润地产公章,将宏润地产项下“国际幸福城”逾40亿元资产,以零对价非法转移到自己任法定代表人的佳馨源公司,涉嫌构成侵占罪;其操作佳馨源公司骗取灞桥区政府1.85亿元,涉嫌构成诈骗罪;其操作佳馨源公司从北京银行西安分行骗贷2亿元,涉嫌构成银行骗贷罪。

  ——李跃平。其担任李彬实控的陕西君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中贵公司、佳馨源公司、恒泰明基公司集资诈骗违法犯罪背书。

  上述人员明摆着的种种罪愆,岂是一句“经济纠纷”的托词所能掩埋?这恰恰应了尼尔·阿姆斯特朗的一句名言,“真相如同火焰,无法被物理的牢笼所束缚。”

  (四)

  这个以借贷为名侵占他人巨额资产的套路贷涉黑团伙,盘踞西安市20余年。他们专门物色一些有资金周转需要,又有放贷价值的企业主,通过有组织实施合同诈骗、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造假变更市场登记、制造虚假诉讼等手段巧取豪夺。

  该团伙除了非法侵占宏润地产93%股权,还以相同手段先后对陕西亚希置业有限公司、杨凌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金世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多家西安及周边企业下手,被非法侵占的资产数十亿元,多家企业由此破产倒闭或陷入困境,多个项目工程被迫停工烂尾,引发一系列群体性事件。

  对于这个涉黑特征明显、指向明确、成案巨大的涉黑涉恶团伙,十余年来群众举报上访从未停止。

  尽管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曾签署《厅长督办令》要求对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案件线索进行查办,尽管全国扫黑办曾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转交西安市扫黑办,尽管该团伙的举报线索曾被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督导时重点提及,尽管西安市扫黑办、市公安局“李彬团伙套路贷问题专案组”成立四年多且至今仍在,却一直“查不动”。

  历经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四年多常态化打击,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仍屹立不倒,像钉子一样楔在西安,也扎在百姓心头。当地一些群众感叹,“撼终南山易,撼李彬团伙难”。

  (五)

  大量反常现象足以说明,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成为侵蚀一方政商生态的“毒瘤”却久攻难下,根本原因在于其背后有公职人员站台撑腰。他们不仅为该团伙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更进行司法庇护,进而形成系统性、整体性保护。

  ——除却西安,你大抵难以看到公权力机关为了袒护不法团伙头目,连刑事案件询问笔录也敢公然造假。2017年8月,竺尧江被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判刑,判决书列出的证人名单中,胡绪峰赫然在列,而胡从未接受过与此案有关的任何询问。从法院调取该案卷宗发现,判决所采信的证人胡绪峰证言笔录,系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经侦大队于2015年8月18日制作。司法鉴定结论显示,该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陈述内容、签名和手印等均系伪造。刑事案件关键的证人证言如此公然造假,在刑事司法领域开创了极其恶劣的先例。胡绪峰就此提出控告,时逾一年仍无调查结果。

  这份精心炮制的询问笔录,刻意掩盖了李彬主导侵占“国际幸福城”项目并用于集资诈骗活动、属于竺尧江共犯的事实,显然意在替李彬开脱罪责、规避刑事责任。

  ——除却西安,你大抵难以看到对于黑恶嫌疑人员的调查办案,如此富有戏剧性。胡绪峰对于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的举报持续十余年。2015年3月向碑林公安分局报案,该局经侦大队受理后,在三年调查中更换了六任主办民警(雷建平、李西秦、张健、王新华、代湛嘉、康卫民),其中该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代湛嘉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后,经批准拟于2017年1月13日传唤已被“边控”的嫌疑人王坚,1月14日代突然被宣布调任南院门派出所教导员。2016年7月,在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一次庭审中,王坚当庭对宏润地产代理人叫嚣:“碑林公安谁敢查我,就是帽子不想要了”。

  ——除却西安,你大抵难以看到明知合作方是江湖巨骗,却巴心巴肝对其逢迎的基层政府。知情的“国际幸福城”受害购房人多次向灞桥区政府反映,佳馨源公司系李彬团伙成员花5000多元,从一个名叫陈亚楠的人手中收购的空壳公司,是骗子玩“空手道”的道具。灞桥区政府仍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佳馨源公司为“国际幸福城”项目开发主体,并决定由区政府借给该公司1.85亿元用于项目开发。

  为了填补这笔政府资金“窟窿”,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使用作废的“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印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国际幸福城”440户业主已购买十年、市值7.5亿元的待交付商品房。

  最高法民再171号判决书认定,案涉75%股权不产生股权转让效力,宏润集团依旧是实际股东。为此宏润集团遂投资1000多万元续建“国际幸福城”烂尾楼中的140套商品房,并拟向购房人交钥匙,孰料被灞桥区政府组织的800余名身份不明人员阻止交房,且房屋外墙面层和室内设施被悉数砸毁,重回烂尾状态。

  ——除却西安,你大抵难以看到主动进行诉讼材料造假,配合行政相对人状告自己的行政机关。对基于虚假材料所作的股权变更登记,宏润地产多次要求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纠错。该局却配合王坚发起“合法”抢夺宏润地产控制权的行政诉讼,使不具备股东资格的王坚一方获得起诉西安市市监局的权利。王坚以该局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起诉西安市市监局获得胜诉,成功变更宏润地产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和监事,领取新的宏润地产营业执照。

  ——除却西安,你大抵难以看到公权力毫无顾忌地将屁股坐在邪恶势力那一端的集体行动。胡绪峰持续举报李彬团伙未见正面回应李彬、王坚等罗织胡绪峰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问题举报至警方却触发“雷霆行动”。自2014年6月起,当地警方对胡绪峰展开11个月的侦查,与此同时省内五地警方同步对胡绪峰展开密集调查,胡在北京、河南、青海等地奔逃避险四年,李彬等举报胡的问题均查无实据。

  ——除却西安,你大抵难以看到因为司法判决太过离谱,地方检察机关为一家民企案件一再启动抗诉程序。就造假变更宏润地产75%股权案件,针对西安中院显失公允的判决,西安市检察院提出抗诉、陕西省检察院支持抗诉,成为该省多年来较为少见的省市检察机关支持抗诉的行政案件。就涉及18%股权问题的股东会决议撤销案,宏润地产不服西安中院判决申请抗诉,西安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已获受理。

  (六)

  在西安市范围内,除却宏润地产股权纠纷案,没有其他任何一起民商事个案的存在,如此长时间地诱发负面舆情、引起媒体持续关注和议论。

  在西安,也没有其他任何一起民商事个案件的处置,与民众朴素正义感产生如此巨大落差,并打击世道人心,销蚀民众对法治权威的尊崇、对地方治理的信心。

  “任凭舆论压顶,我自岿然不动”。对于媒体披露的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问题,西安方面似乎一向没有澄清,没有解释,没有回应,而是习惯性保持沉默。倘若负责任地声明“媒体反映的问题不实”,也不失为一种勇气和积极姿态。

  一方面当地官方缄默不语,一方面公众透过种种异常越来越感到,这绝非单纯意义上的民间借贷纠纷,其背后分明有黑白两道的魑魅魍魉,如影随形,翻云覆雨。黑恶势力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其中,是为腠理之疾。

  面对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问题,西安表现出近乎“土围子”现象的某些特征,即法律和政令都异化为“土围子”的“围规”。堂而皇之登上支配地位的是与“显规则”格格不入的“潜规则”,久而久之“潜规则”被错当成畅行无阻的“显规则”。

  “土围子”盛产宪法、法律之外的稀奇古怪东西,会使得一个地方短期内看似实现了某种“太平”,但这种“太平”是高度扭曲的,是以严重地侵害民众权益和损害公平正义实现的,与之伴随的是治理正当性的流失。

  2024年以来,“国际幸福城”烂尾楼百余名受害购房群众,数次联名向有关方面发出吁请信,请求深挖彻查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及其“保护伞”。

  这些群众在信中称,“与李彬团伙勾连较深、迹象较为明显的,可能至少包括市级领导班子中的某一两位成员。”

  就在前几天,中央层面的专题会议强调,“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

  面对穿头流脓的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当地有关方面仍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公众不免得出一种认知:西安市的打击锋芒钝了、锈了。

  与刀具一样,腐蚀性的污染物渗入刀刃金属表面内部,必然导致钝化生锈。

  这种锋芒钝锈,是一种消极退化。“锋芒钝而折,迷途深且固”,西安相关方面或正处于这种境地却习而不察。

  透过此次竺尧江案庭审传递的信息,李彬套路贷涉黑团伙犯罪事实,相互印证、环环相扣的证据链和逻辑链构成完整体系,“行为动机—手段实施—结果发生”形成闭环系统。

  对于该团伙一系列肮脏罪孽,倘若西安有关方面仍视之为“经济纠纷”,仍坚称李彬团伙“既不涉黑也不涉恶”,岂不成了鲁迅所称的“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如此则实为繁盛西京的一道诡异景观。

  脓包自行破溃无法排尽脓液,必然导致反复感染或形成瘘道,持续危害社会公众。于今之计,惟有稳准狠地给上一刀,进行手术引流。李彬团伙之疾,非此方不可治,疾可忧,刀不足辞。

  有黑不扫,有“伞”不除,有“网”不破,任由李彬团伙继续横行摆烂,任由百姓身处水火、置于倒悬,就不免令人拍案而起,进而化用骆宾王的千古名句发出一声诘问——

  请看今日之西安,竟是谁家之领地?

  但凡秉持基本的政治伦理、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当地官方便应该作出明确回答:西安,是执政党全面领导下的人民之天下,而绝不是地方政商豪强势力把控的“土围子”,更不是黑恶团伙及其“保护伞”恣意妄行的私人领地!

  斯时之西安,须有殊常之举动,方足化群疑而消积愤。

  且看西安会否以决绝的行动姿态作出宣示:作为法家思想起源地之一的城市,作为有着陕甘宁边区特色法治文化底蕴的地方,作为“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的司法原则理念发源地,西安最是容不得邪恶势力乱政、霸财、抗法!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选择相信西安。

  (文中楼盘图片,为宏润地产股权被非法侵占后,“国际幸福城”烂尾十余年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