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投行业务资讯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第6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2001年4月,华天科技、电气研究所、梁军、张波和丁磊共同设立电力有限,设立时,华天科技系山东山大科技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电气研究所为山东大学全资企业。电力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大电力”)系由电力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系统相关智能产品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在智能电网领域积累的电网监测技术和电气系统设计及集成化能力,形成了电网智能监测和新能源两大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故障录波监测装置、输电线路故障监测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山大电力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大发电集团及下属企业。目前,公司以济南总部为中心,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重庆等地设有17个联络处,销售市场已覆盖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 22 个省、5 个自治区、4 个直辖市。报告期内,公司在华东地区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58.91%、46.45% 和 50.27%。公司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具有属地优势,并可以辐射经济发达、电力投资较多的华东区域,因此华东区域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情况列示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合并层面的销售占比分别为73.34%、69.81%和 69.61%,毛利占比分别为 68.16%、66.18%和 63.83%,占比均超过50%,公司对国家电网存在重大依赖。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山大资本直接持有公司 4,904.48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40.148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山大资本持股比例虽不足 50%,但远高于其他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其持有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控股股东。
山东大学直接持有山大资本100%股权,通过山大资本间接持有公司4,904.48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40.1480%,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大部分都有山东大学履职经历。
张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1984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2022 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刘英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4 年 7 月至今,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讲师、高级工程师,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丁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副教授,1988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讲师、副教授,2022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828.13 万元、54,908.45 万元和 65,810.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698.68万元、10,280.38万元和12,663.53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24%、43.62%和 44.36%。
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减免的金额分别为 2,477.24 万元、3,262.97 万元和 3,257.42 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28.22%、27.93%和22.63%。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 3,142.95 万元、3,757.96 万元和4,596.27 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6.57%、6.84%和 6.98%,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发行人解释主要系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研发投入论证过程更加严格、谨慎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薪酬费、差旅招待费、中标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6,148.43万元、7,190.35万元和8,317.69万元,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呈现上升的趋势。
公司销售费用中差旅费主要为销售人员因商务差旅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出差补助及公杂费等;招待费主要为销售人员因商务接洽产生的餐费、酒水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差旅及招待费逐年增加,发行人解释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销售人员外出及与客户往来的频次增加所致。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4,072.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预计融资5亿元,将依据轻重缓急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关于业绩稳定性
根据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
(1)发行人客户主要是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其中各期向国家电网不同下属企业的销售金额、中标率等存在波动。
(2)发行人华东、华北地区收入占比较高,其中山东地区各期销售收入占比为30.34%、35.91%、30.85%和 31.05%。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非终端客户销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24.70%、23.59%、30.60%和 27.45%,2023 年以来上升较多。
(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27.36%、24.76%、25.46%和29.77%,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所致。
(5)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17%、25.02%。
请发行人披露:
(1)结合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不同下属公司的采购计划、电网监测产品采购周期、采购金额及发行人的历史中标率等,说明截至回函日的行业招标计划、发行人在手订单规模,是否存在因客户采购计划减少、发行人中标率下降引发收入大幅下降的风险。
(2)产品销售的地域分布情况,在不同区域的的供货种类及市场份额,开拓不同区域业务的主要困难及发行人的优劣势,是否存在较明显的销售地域限制,发行人突破销售地域性的措施及有效性。
(3)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对非终端客户销售收入占比提升的原因,非终端收入增加对发行人竞争力的影响。
(4)结合未来发展规划、人员及资产增长计划、薪酬激励安排、研发项目规划、其他费用支出计划等,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后期间费用率大幅增长风险。
(5)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及存货期后结转情况,与以往年度差异,主要客户是否存在经营明显异常、回款期限明显延长的情形,是否存在存货长期未结转情形,并结合应收账款及存货的余额及账龄、库龄变化,说明 2025 年至 2026年应收账款坏账、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存在大幅增长风险。
(6)结合前述问题,说明发行人预计收入及期间费用的变化趋势,是否存在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简要概括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大客户集中
根据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
(1)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集中度超过 80%,其中对于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9.39%、73.34%、69.81%和66.65%。除国家电网外,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等。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4.22%、28.22%、25.08%和 24.45%。相关销售收入中,非公开投标方式的比例分别为23.15%、20.90%、34.39%和 45.26%,2023 年后比例大幅提升。公开投标中,发行人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投标的中标率分别为32.20%、18.84%、17.93%和42.61%,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披露:
(1)除国家电网外,与其他客户的期后业务开展情况,拓展新业务主要难点,与竞争对手在拓展新客户方面的优劣势,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储备及持续开拓客户的能力。
(2)报告期后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各项业务开展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销售金额大幅下降的风险。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简要概括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