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需注意合规性!(附一周市场动态)

小小MT4 来源:价值法库 °C 栏目:金融资讯

导读:

2025年2月17日至2月23日资本市场市场动态显示,证监会、证监局及交易所共发出多份监管文书,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违规使用、信息披露不及时、关联交易未履行程序等问题。同时,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对异常交易行为和重大事项进行监管和核查,对相关公司及责任人采取书面警示、责令改正等措施。上周监管动态表明,合规运营、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仍是监管重点,上市公司需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例,就是某个上市公司把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的案例,我们都知道,这种行为肯定是违规的,但是如果上市公司真的有这样的一个计划,要怎么处理才是合规呢?

我们先来一起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经查明,创业板某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年11月至2023年12月,创业板某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场地建设费用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累计金额4102.07万元,占当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1%。其中,2021年、2022年、2023年支付金额分别为442.93万元、630.36万元和3028.78万元。

小妮解读:

从这个案例来看,这家公司每年都有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建设费用,相当于说每年都拿募集资金去做别的项目了,监管认为该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3.1条、第6.3.5条的规定。

处分决定: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1、对上市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对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那我们考虑下,如果真的要像案例中这样去执行,上市公司怎么做才是合规的呢?其实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变更募投项目,即可以从原项目中变更部分资金来做新的项目,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程序之后,保荐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准备好新项目的一些可行性说明等文件,即可把募集资金去开展新的项目。

第二种:原项目如无法执行,可选择进行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永久补流后,上市公司可以用自有资金开展新的项目,根据新项目的投资金额对应履行好审议程序即可。

所以如果上市公司有计划去做新的项目,只要是利于投资者,利于上市公司发展的,其实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即可执行,切勿擅自操作,从而导致违规。

好了这周的案例就分享到这里,下面让我们一起回顾下上周资本市场上的动态吧~

二、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所的监管统计

(一)上周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监管概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证监会作出2份监管文书;证监局作出23份监管文书;上交所作出2份监管文书;深交所作出2份监管文书

(二)证监会证监局监管动态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证监会作出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局作出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行政处罚决定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3)行政监管措施

(三)上交所监管动态    

1、上市公司监管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作出2份监管工作函。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8单。

(1)监管措施统计

(2)问询函统计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上交所官网披露1份监管问询函。

2、市场交易监管动态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上交所对退市整理股票以及严重异常波动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对229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1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向证监会上报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3起。

(四)深交所监管动态

1、上市公司监管动态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深交所发出1份监管函,对1宗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1)纪律处分及监管措施

(2)问询函件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深交所网站未披露问询函件。

2、市场交易监管动态

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深交所共对196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1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5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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