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评社)
出品 | 财评社
文章 | 宝剑
编辑 | 笔谈
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集团”)以“国内软磁铁氧体磁粉销量第一”的光环,即将于2026年2月5日接受创业板上市委审议。表面看,这是一家营收稳定、利润增长、市占率领先的材料企业,似乎完全契合资本市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期待。然而,深入剖析其招股书及多轮问询回复后,发现春光集团的“优质”标签之下,实则隐藏着盈利结构脆弱、技术路径老化、内控体系溃散等系统性风险。若其顺利登陆资本市场,不仅可能扭曲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更将使缺乏信息优势的中小股东沦为风险转嫁的最终承担者。
春光集团近年来营业收入维持在10亿元左右,净利润亦呈逐年上升态势。但这一看似稳健的增长曲线,其底层支撑却异常单薄——公司近90%的收入和几乎全部利润,均来源于2021年通过股权收购纳入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春光磁电。母公司及其他业务板块长期处于巨额亏损状态,这意味着公司的盈利能力并非源于内生经营能力的提升,而是完全依赖一次性的外部资产注入。这种“借壳生利”的模式,使得整个集团的财务根基极度脆弱。一旦春光磁电因客户流失、成本上升或行业周期下行而出现业绩波动,春光集团的整体利润将面临断崖式下滑。
更值得警惕的是,其利润与现金流严重背离: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从2022年的8010万元骤降至2024年的2865万元,并在2025年上半年首次转为负值,录得-1237万元。与此同时,应收账款持续攀升,截至2025年6月末,逾期金额已逼近1亿元。这种“纸面富贵”的商业模式,本质上是以赊销换增长、以债权堆利润,大量账面收益并未转化为真实可用的现金,反而沉淀为高回收风险的资产。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若仅依据利润表判断公司价值,极易高估其真实盈利能力。
在技术层面,春光集团反复强调其“定制化研发能力”是核心竞争力,并以此论证其符合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定位。但所谓“定制化”,实质是在传统锰锌/镍锌铁氧体材料体系内进行配方微调与工艺适配,属于柔性制造范畴,而非材料科学意义上的原创性突破。铁氧体作为一种物理性能存在天然天花板的基础磁性材料,其饱和磁通密度低、高频损耗大等固有缺陷,已难以满足新能源汽车OBC/DC-DC模块、光伏逆变器、AI服务器电源等新兴高功率应用场景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金属磁粉芯、非晶/纳米晶合金等新型软磁材料正加速替代铁氧体,头部客户如特斯拉、华为数字能源、阳光电源等已在关键部件中全面转向高性能新材料。而春光集团近九成营收仍高度集中于铁氧体产品,形成了危险的技术路径依赖。其研发投入常年低于3%,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反映出对技术迭代趋势的漠视与应对能力的缺失。
在此背景下,春光集团IPO募投项目中的“高性能软磁材料及器件扩产项目”极可能因市场需求萎缩而沦为产能过剩的沉没成本,募集资金无法产生预期效益,直接损害股东回报。更讽刺的是,春光集团在部分产线存在超批复产能生产的情形,与其宣称的“高端定制”形象形成鲜明反差,暴露出真实产能管理的混乱与营销话术的虚浮。
如果说经营与技术问题是潜在的慢性毒药,那么春光集团在内控与合规方面的历史污点,则是足以引爆上市进程的急性雷区。2016至2020年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睿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员工、股东及其亲友大规模募集资金,总额高达数千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睿安资产并无任何金融业务牌照,且曾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尽管公司在IPO前夕紧急注销该平台,并取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未发现违规”证明,但此类证明的法律效力存疑——地方部门无权对跨年度、涉众型集资行为作出合法性终局认定。一旦未来被更高层级监管机构追溯,可能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事项,触发上市资格撤销。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起严重违反财务规范的操作:将980万元银行贷款支付给供应商后,资金又通过其他渠道回流至公司账户,构成典型的“转贷”行为;为客户充当资金过桥通道,模糊主营业务边界;频繁使用大额票据进行小额支付,违反《票据法》关于“真实交易背景”的强制性要求。这些行为不仅暴露公司治理的极度混乱,更从根本上动摇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基础。
试问,一个连基本财务纪律都无法遵守的企业,如何能让中小股东相信其披露的资产、负债、利润数据是可信的?除此之外,公司历史上还存在股权代持、社保公积金欠缴等遗留问题,虽在申报前完成清理与补缴,但反映出其长期以来对合规底线的漠视与内部管理的松散。
春光集团的IPO并非一场优质企业的资本跃升,而是一场精心包装的风险转移。其盈利不可持续、技术难言先进、内控千疮百孔,三大硬伤已构成实质性上市障碍。资本市场不应成为问题企业的“洗白”通道,更不能让普通投资者为历史包袱买单。
2026年2月5日的审议,理应成为捍卫信息披露真实性与上市公司质量的真正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