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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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嫌七年财务造假,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合计拟被处以1695万元罚款,同时公司股票带帽“ST”。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5年4月11日-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5年7月25日,太原重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5年11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晋证监处罚字〔2025〕3号)。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2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 300MW 风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拉弹泡项目),约定太原重工向拉弹泡项目销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总承包拉弹泡项目风电场工程,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拉弹泡项目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太原重工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太原重工拟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太原重工:于2015年4月11日-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太原重工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