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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凯撒旅业(维权)(00079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建议投资者关注。(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9月28日,凯撒旅业(000796)公告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凯撒同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凯撒同盛通过资金拆借、应收款项被关联方代收、代关联方支付费用、委托贷款、没有真实商业背景的股权投资及预付款项、保理放款等形式,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2月底,凯撒同盛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已完成整改。
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0年1月8日到2023年9月5日之间买入凯撒旅业股票,且在2023年9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凯撒旅业维权入口)
除了凯撒旅业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金一文化(维权)(002721)投资者索赔也已有胜诉,后续还可继续发起索赔诉讼。
2024年6月7日晚,金一文化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一文化违法事实如下:
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在2021年4月30日到2023年5月1日之间买入金一文化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最后倒计时,“过期作废”。(*ST金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