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溧水农商行)、蒋长征(溧水农商行副行长)、史志明(时任溧水农商行副行长)领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溧水农商行因“超资质投资资管产品和债券”的违法行为,被江苏金融监管局罚款40万元。
同时,蒋长征(溧水农商行副行长)、史志明(时任溧水农商行副行长)也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其中,蒋长征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史志明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据统计,在江苏金融监管局官网行政处罚信息中,包括溧水农商行在内,2025年已有四家农商行因超资质投资资管产品或债券而领到罚单。
3月11日,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超资质投资债券、对已核销贷款追偿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被泰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75万元。
3月19日,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对已核销贷款追偿不到位、超资质投资债券”的违法行为,被扬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80万元。
4月10日,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理财投资与自营投资风险未完全分离、超资质投资资管产品”的违法行为,被苏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