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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开信息显示,三夫户外(维权)(证券代码:002780)投资者诉易某操纵证券市场索赔案传来捷报,广东高院二审驳回易某上诉,投资者索赔取得终审胜诉。
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本案时效可能只剩最后一周,符合条件的三夫户外投资者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3年2月1日,证监会发布〔202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易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操纵证券价格。(一)控制使用账户情况。根据资金关联、交易硬件关联、询问笔录等证据,足以认定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易某以直接控制账户、受托管理账户、借入配资账户等形式实际控制7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用于交易“三夫户外”。(二)操纵“三夫户外”情况。操纵期间,易某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形式,操纵“三夫户外”股票价格。截至目前,余股已全部卖出,账户组共计盈利27,970,620.32元。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证监会决定: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没收易某操纵“三夫户外”违法所得27,970,620.32元,并处以27,970,620.32元罚款;二、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没收易某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违法所得23,942,175.33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暂定:在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间买卖三夫户外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索赔。能否获赔、赔偿多少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三夫户外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底)、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