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8万“吹票”,东财证券首席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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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金融圈

  对于股民来说,研报本是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判断投资价值的重要参考,尤其是券商首席分析师署名的研报,往往因“专业背书”被赋予更高信任度。

  但最近裁判文书网挂出来一起“砸钱买研报”的案件,将A股市场存续多年的“研报吹票”灰产再度拉回公众视野。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原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的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因收受请托方宋某甲18万元好处费,撰写关于上市公司利通电子(603629)的正面研报,最终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

  那么这个宋某甲究竟为什么要为利通电子“吹票”呢?这件事与上市公司有没有关系?

  金融小强向利通电子证券部进行求证,对方称此事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宋某甲既未在公司工作过,也与公司没有往来,公司也没有因此事受到过司法机关传唤。

  如果宋某甲与利通电子没有任何关系,那么他为什么要给利通电子吹票呢?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他重仓了利通电子,所以自掏腰包请研究员“吹票”以拉抬股价。

  在研报发布后,利通电子股价飙升后又断崖式下跌,无数跟风买入的散户沦为“接盘侠”,而这起案件的刑事判决,也被业内视为监管层整治研报乱象的“标志性一战”。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出生于1988年,博士研究生学历,案发前担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另一位被告人程某生于1987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同为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根据我们搜索到的研报内容,上述裁判文书提及的邹某,很可能就是曾在东方财富证券担任分析师的邹杰。

  案件的时间线要回溯到2023年4月。彼时,邹杰与程某接受了宋某甲(另案处理)的请托,核心诉求是为利通电子撰写研究报告,通过券商分析师的专业背书提升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作为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杰负责统筹并组织撰写研报,程某则承担起居间联络的角色,负责对接宋某甲的代理人宋某乙,并完成好处费的转送工作。交易达成后,邹杰实际收取18万元好处费,程某分得5万元。

  2023年4月,邹杰曾发布名为《利通电子(603629):面板产业触底反弹 LCD精密金属结构件龙头有望充分受益》的研究报告。

  此后,邹杰还于2023年12月21日,发布深度研究报告《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对利通电子维持“增持”评级。

  2024年12月,被告人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被告人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上某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两篇研报发布后,确实对利通电子的股价产生了振奋作用。

  数据显示,2023年5月,公司股价从12元/股左右的低位启动,短期内飙升至40元/股以上,涨幅超过230%。

  而在第二篇研报发布后,也就是2023年12月22日后,利通电子再次上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涨幅接近20%。

  但行情没持续多久,股价很快开启断崖式下跌,甚至跌到了10元位置,无数跟风买入的中小投资者被套牢,损失惨重。

  公开资料显示,利通电子成立于2001年,主营业务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三星、LG等国际家电品牌的供应商。

  在消费电子行业高速发展的阶段,公司业绩曾保持稳定增长,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与全球需求疲软,传统业务逐渐陷入增长瓶颈。

  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利通电子归母净利润为5771.83万元,2022年微增至6591.65万元,但2023年突然下滑至4020.23万元,同比下降39%;2024年净利润进一步跌至2461.64万元,连续两年下滑的趋势明显。

  传统业务的疲软,迫使利通电子急于寻找“第二增长曲线”。2023年6月,公司披露拟对外投资算力租赁业务的框架协议,正式宣告向AI算力赛道转型。

  但值得注意的是,彼时该转型计划仅处于初步阶段,项目公司尚未设立,公司既缺乏相关业务经验,也没有足够的人员储备,资金筹措也存在不确定性,甚至明确提示该项目对当年营收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也就是说,在邹杰团队撰写研报的2023年4月,利通电子的算力业务几乎是“空中楼阁”,研报中渲染的“AI算力租赁优势”缺乏实质支撑。

  那么宋某甲为什么要为利通电子“吹票”呢?其动机是什么?

  一般来说,“吹票”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所以很多上市公司都会结交一批券商研究员,并邀请他们到公司调研写报告,这个是正常的投资者关系和市值管理方式,只要不给钱,都不算违法。但是给不给其他好处就不知道了。

  但是也有些公司确实存在私下花钱请研究员“吹票”,这种事在行业内也并不是什么秘密,只要没抓住就不是问题。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重仓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可能会自掏腰包找研究员“吹票”,以拉抬股价,然后在股价涨上来之后就立即卖掉跑路,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因为大股东减持会受到很大限制,而其他非重要股东,只需要赚一个波段就足够了。

  那么利通电子究竟和判决书中的“宋某甲”有无瓜葛呢?金融小强社向公司证券部进行了求证,对方称公司和宋某甲以及他指使发布的研报没有任何关系,宋某甲未在公司工作过,公司也和他没有任何接触,且公司并没有因此案件被司法机关传唤过。

  实际上,利通电子“付费吹票”案并非个例,而是A股市场长期存在的研报灰产的缩影。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小红书、淘宝等平台存在多个售卖代写券商研报、尽调报告的服务。

  例如,小红书上就有多位博主多次发布长期代写各类报告的帖子,代写内容包括行业研报、基金尽调报告、投行尽调报告等。

  除了小红书,淘宝也成为售卖研报代写服务的一大市场。在淘宝平台,已有多个有关证券、金融、股票等报告代写的服务在售

  一位平台显示已售1000余单的卖家表示可以帮忙操作券商研报、尽调报告,最快三至四天即可交稿。买家只需提供报告参考模板、目标公司即可。

  图片来源:卖家提供

  其实长期以来,监管层始终对研报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禁止分析师以任何形式接受不正当利益输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更是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

  2025年,证监会进一步出台新规,要求投资价值报告“审慎作出盈利预测”“充分进行风险提示”,禁止按发行结果收费,精准打击“付费研报”模式。

  但在此前的监管实践中,对研报违规行为的处罚多以行政监管措施为主,如出具警示函、暂停业务、市场禁入等。

  邹杰案是少数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分析师作出刑事判决的案例,标志着监管层对研报灰产的打击从“行政监管”升级为“刑事追责”,威慑力显著提升。

  对于投资者而言,监管层虽在不断完善制度,但投资者更需保持理性,在参考研报时不仅要关注评级结论,更要核查数据真实性、业务合理性,警惕那些缺乏实质支撑却给出激进评级的研报,避免成为资本炒作的“接盘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