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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杜雨萌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实现了大规模跃升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截至2025年9月份,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17.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今年前三季度,风光发电量合计达1.73万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的22.3%。”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随着新能源规模越来越大、电量占比越来越高,新能源发展也遇到了系统消纳压力加大、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挑战,迫切需要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实现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的转变。《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提升新能源发展自主性,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打造新能源发展升级版。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看来,过去一个时期,我国新能源开发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单兵突进、分散布局”的特征。这种开发模式在渗透率较低的阶段有效地做大了产业“蛋糕”,但也呈现出源网协调不足、与负荷中心错位、系统调节资源建设滞后等特征。例如,截至2025年9月底,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已达5.1亿千瓦,是2020年底的6倍多。但分布式光伏的爆发式增长对传统配电网的规划设计、运行控制带来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指导意见》提出“集成融合发展”,正是对这一系列挑战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从内容上看,《指导意见》从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强化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举措。
其中,在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方面,一是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造)绿”,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与空间集聚效能,支持构建多能互补、高度自给的低碳零碳园区。二是统筹推进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优化升级,以新能源资源引导重大生产力和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引导传统产业通过生产工艺优化、科学配置储能、产品绿色设计等方式更多利用新能源电力,构建与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三是积极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互促发展,推动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协同规划,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运行,推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与新能源协同布局、集群发展。
“总的来看,《指导意见》通过‘左右集成’(多能源品种互补)、‘上下集成’(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和‘前后集成’(生产与消费协同)三个维度,推动新能源发展从孤立、分散的开发模式,转向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新发展范式,从而打破能源子系统间、新能源与产业间、新能源生产与消费间的传统壁垒,在更大维度上构建动态平衡体系,实现从‘局部最优’迈向‘系统最优’。”吕文斌说。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支持各地积极有序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并从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角度对此类项目予以支持。另外,国家能源局将持续推动电力调度和市场交易认证机制的优化完善,推动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时期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