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受黄金税收政策影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多家银行暂停了黄金积存及实物兑换等业务,也有银行相关业务并未中断但作出较大调整。
比如,招商银行在周一已将部分自营实物金产品转为代销模式,部分自营产品暂时下架。据网点工作人员及客服介绍,该行投资金条价格目前已是基于新政调整后的含税价格。
另外,工商银行已于当天晚间火速宣布恢复了相关业务。反反复复背后,税收新政对银行贵金属业务影响有多大?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考虑到银行投资金条的销售模式特点,新政对银行贵金属业务的成本有一定影响,但整体影响不大。后续,银行与黄金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模式可能会发生变化。
多家大行黄金积存业务暂停,工行已恢复
周一,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暂停了积存金买入及实物金购买/兑换业务,另有招商银行等对在售的黄金产品和金条价格等进行了调整。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上述调整主要与新的黄金税收政策有关,多位银行工作人员提到了系统切换等阶段性调整原因。
当天上午,工商银行发布公告称,受宏观政策影响,根据该行风险管理要求,自2025年11月3日起,该行暂停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存量客户处于有效期内的定期积存计划的执行以及办理赎回、销户不受影响。
建设银行也在当天公告称,受市场波动影响,结合风险审慎管理要求,自2025年11月3日(含)起,该行暂停受理易存金业务实时买入、新增定投买入、实物金兑换等申请,存量客户易存金定投计划的执行、赎回以及销户不受影响;暂停个人黄金积存兑换实物贵金属、账户黄金兑换实物贵金属等申请,其他个人黄金积存业务不受影响。
另据记者走访了解,农业银行也自当天上午起暂停了存金通相关业务的新增申请,且暂不支持实物金兑换和购买。“因为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暂时不能销售了。”农业银行北京一网点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在上午收到的相关群通知。
“库存是有的,但是现在(积存金)买不了,可以卖出换成钱,但提不了实物金。”工商银行北京某网点客户经理表示,有积存金客户此前预约了当天兑换实物金,但因为当天早上收到了新的通知,客户暂时也只能等待。
对于何时恢复相关业务,多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只能等通知”,也有工作人员建议次日再尝试咨询。记者注意到,就在3日晚间,工商银行已宣布恢复相关业务:该行现已恢复受理如意金积存业务的开户、主动积存、新增定期积存计划以及提取实物的申请。客户可通过该行营业网点、工商银行APP等渠道办理各类如意金积存业务。
截至发稿,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端如意金积存功能已恢复,如意金条仍显示“无货”。
据记者了解,除了直接暂停相关业务外,当天也有银行对在售黄金产品和业务模式进行了调整。以招商银行为例,该行的积存金(黄金账户)当天仍可正常实时买入,但可兑换的实物金可选范围较往常缩小,可兑换的主要为黄金首饰品,暂无可兑换的金条。
据招行北京一网点工作人员介绍,该行自当日9:30起将部分自营黄金产品转为了代销产品,部分自营产品暂时下架,目前可选的在售黄金产品较往常减少。经过上述调整后,招商银行这部分产品的发行方和发票开具方将由招商银行变为合作商。
中国银行北京一网点工作人员则表示,今天咨询相关业务的客户较多,目前暂未接到相关调整通知,积存金和实物黄金业务的相关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其所在网点实物黄金库存较为紧俏,其中,10g规格的投资金条已无货,20g的投资金条仅剩一对,下一批新货要等到月底。
税收新政影响有多大?已有银行金条报价含税
据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解,黄金税收新政对银行投资金条价格的直接影响相对有限,银行对相关业务的临时调整主要出于系统升级对接等原因。
据招商银行客服人员介绍,该行自营黄金产品的发票由该行开具,客户可以在手机银行直接申请,1年以内的发票补开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申请,超过1年则需要联系开户行;代销的金条发票开具方为供应商,客户需要补开发票时一般需要联系开户行或客户经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投资性黄金”与“非投资性黄金”的增值税征收规则进一步明确,新规自11月1日起实施。
《公告》显示,在2027年12月31日前,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则区分为标准黄金的投资性用途和非投资性用途,分别按规定适用相关政策。
其中,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入方会员单位将标准黄金直接销售或者加工成投资性用途黄金产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法定金质货币除外)并销售的,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广东南方黄金市场研究院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宋蒋圳对记者表示,新政前后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此前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买黄金后加工销售给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下游客户(比如银行),该会员单位可以继续向银行等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新政之后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这也意味着,如果银行通过与黄金公司等交易所会员单位合作进行金条销售,这一增值税抵扣比例将由13%变为6%,由此将导致成本增加并转移。
“银行贵金属业务受(新政策)影响不大,但整个产品和架构还在调整当中。”宋蒋圳进一步表示,银行作为交易所的金融类会员,本身以销售投资性金条为主,银行在交易所购买金条并且用于投资用途的,依然是采取即征即退的政策。
“但是银行原来卖的金条并不是直接从交易所交割出来的,都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比如黄金公司)代加工之后进行代销,所以会有一定影响。银行如果直接从交易所购买黄金,然后加工成金条,或者直接卖交易所的金条,依然有很大优势。”在宋蒋圳看来,新的税收政策下,银行在黄金业务上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模式可能会发生变化。
对于业务调整后黄金产品的价格变化,多位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无法确定。不过,据招商银行客服人员介绍,新的税收政策实施后,包括自营黄金、代销黄金在内,实物金的价格整体会有一定上调,不同产品的价格变化会有差异,具体以手机银行页面展示为准。
据了解,自当天上午9:30开始,招商银行在售的实物金产品价格已经根据最新税收政策作出调整。
据介绍,招商银行自营产品对客售价由该行结合黄金市场基准金价、产品加工成本、包装成本、证书成本、物流运保成本、增值税等成本实时报价;非该行自营产品售价由产品对应供应商负责报价。
记者在招商银行手机银行搜索发现,目前该行在售的实物金条主要有6款/系列(09:00-15:30开放购买),主要为代销金。截至发稿,招商银行代销百泰公司的“一举夺葵招行金投资金条(磨砂款)”(10g)、代销山东黄金的“一举夺葵招行金投资金条(磨砂压光款)”(10g)、代销山东招金的“步步高(维权)升梯形招行金投资金条”(10g)最新报价为9357.6元;招行自营的“年年有余招行金古法金条”(50g)最新报价为59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