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智达公司为银行搭建线上平台被指控非法吸储 被告喊冤背后新财富集团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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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赋红码”事件番外篇:科技公司为银行搭建线上平台,竟涉嫌非法吸储|被告喊冤背后

  来源:知灼

  被告人章楠所在北京君正智达公司接受河南村镇银行委托,为村镇银行开发存款业务软件、网上银行和微信小程序,结果被指控为犯罪,非法吸储达数百亿元。

  该案二审于2025年5月17日借用上蔡法院法庭开庭审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既然客户的存款进入到银行账户,怎么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构成,银行是否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体?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起案件中,一家名为“河南新财富集团”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关键所在。而曾轰动一时的河南村镇银行“赋红码”事件风波等一系列匪夷所思的秘密背后,隐藏着一个关键人物——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

  2022年2月,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因受贿被调查,吕奕曾协助调查,此后疑离开中国前往美国,至今杳无音讯。据《证券市场红周刊》报道,此后吕弈在境外以“久安电视国际传媒集团”理事长的名头公开活动。

  但诡异的是,本案被告人中不仅没有新财富集团工作人员,涉及新财富集团证据的材料不多,村镇银行放贷的人员,也没有出现在本案的指控中。

  文 | 风清扬

  我们就是一个IT行业的上班族,就是一个给银行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怎么能说我们参与非法吸储呢?章楠的家人至今想不明白。虽然最近三年章楠因为涉案几乎无法陪在青春期的孩子身边,但他的家人仍说:我不想卖惨,只想要一个公正的裁决。

  案件被告人章楠所在公司接受村镇银行委托,为村镇银行开发存款业务软件、网上银行和微信小程序,结果被指控为犯罪,非法吸储达数百亿元。虽然吸收的所有存款均已进入到相关村镇银行账户,但提供包括副总裁章楠在内的多名员工仍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

  该案二审于2025517日借用上蔡法院法庭开庭审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既然客户的存款进入到银行账户,怎么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果构成,银行是否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体?储户的损失与开发程序的科技公司有无关联?为什么有被告人对案件事实认可但却仍然拒不认罪?

  科技服务公司为银行搭建线上平台涉及非法吸储

  该案案发于2022年,时任君正智达公司副总裁的章楠被北京被抓。接着,君正智达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运维部负责人、商务部负责人等多名员工先后到案,在经历了多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后,于2023118日统一逮捕。

  涉案的君正智达是一家科技公司,其主要业务之一是为村镇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其中包括为村镇银行开发存款业务软件、网上银行、微信小程序等,还提供所收集的银行业信息供银行决策参考。

  据章楠的家人说,章楠一直都是从事IT行业,入职君正智达后主要负责的工作也是属于科技服务。我理解就是给银行的技术做外包服务的一个业务,银行那边提什么需求他们就做什么事情。章楠的家人说,所以她觉得章楠的牵扯到非法吸储的案件中让她无法理解。

  据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称,202051日,君正智达公司开发的存款业务软件、网上银行、微信小程序等系统在村镇银行上线运行后,村镇银行便委托君正智达公司与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协商合作,宣传存款产品,吸收存储。另案处理的君正智达公司董事长、总裁等人积极与包括滨海国金所、度小满、小米金融在内的31家第三方平台对接,签订合作协议。

  起诉书显示,截至案发,君正智达公司为五家村镇银行共对接了31家第三方平台,2家自营平台,1家直销银行。5家村镇银行吸收存款的充值人数为45万余人,充值金额合计226亿余元。

  上蔡检察院对君正智达公司副总裁章楠等多名员工提起公诉,认为其均明知君正智达公司及村镇银行利用第三方平台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六人仍在公司不同岗位参与实施,提供帮助,扰乱金融秩序,均属数额特别巨大。

  2025318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在上蔡县看守所宣判此案,判决章楠等君正智达的员工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处以有期徒刑五年到三年不等的刑罚。

  非法吸储罪魁祸首的背后公司

  在这起案件中,一家名为河南新财富集团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财富集团”)成为关键所在。据上蔡县检察院起诉书和上蔡县法院一审判决书中显示,新财富集团操纵上蔡惠民等村镇银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和监管规定,进行非法集资,后采取虚假大额贷款等方式将非法集资资金转出由新财富集团占有使用。

  而据司法文书内容所指,新财富集团系君正智达公司的实际操控方。公诉内容显示,新财富集团操控君正智达公司为村镇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对村镇银行部分数据进行屏蔽,逃避监管,君正智达公司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对接销售面向进行吸资。202051日,君正智达公司开发的存款业务软件、网上银行、开放平台等系统在村镇银行上线运行后,新财富集团操控村镇银行委托君正智达公司开展互联网金融平台吸储业务。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和银保监会办公厅发文明确禁止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后,新财富集团为继续吸收、使用公众存款,继续开展网络吸储,君正智达公司副总裁章楠管理层人员,在明知以上禁令的情况下,仍然按照公司领导指示,为村镇银行开发微信小程序等自营平台,继续开展网络吸储。另与人合谋采取“A+B低碳利率模式,以村镇银行名义在全国范围内吸收公众存款。除部分资金支付存款利息以外,剩余均为新财富集团挥霍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据法院判决书中内容载明,新财富集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的行为由来已久。2009年以来,新财富集团就开始操控上蔡惠民等村镇银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和监管规定,进行非法集资,对非法吸收存款数据进行屏蔽、修改以逃避监管,后采取虚假大额贷款等方式将非法集资资金转出由新财富集团占有使用。

  而君正智达公司正是新财富集团于2019年下半年谋划利用操控的技术公司,其转为村镇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对村镇银行部分数据进行屏蔽,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对接销售存款产品,面向社会吸资。

  诡异的是,本案被告人中没有新财富集团工作人员,涉及新财富集团证据的材料不多,村镇银行放贷的人员,也没有出现在本案的指控中。

  知情?不知情?银行吸收存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君正智达公司作为新财富集团背后操纵的一家科技服务公司,其员工是否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成为了本案争议的焦点。一审法院认为君正智达副总裁章楠、研发部负责人李国印、运维部负责人杨元续、商务部员工刘肖飞、雷全、王翔等作为公司管理层人员,明知有关部门的禁令通知,仍积极参加违法行为,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但辩方对此持有异议。辩护人认为,本案的关键是两个行为,一是村镇银行将客户资金吸收进银行内的行为,即吸储行为,二是村镇银行放贷的行为。村镇银行通过金融平台吸收的存款均已进入银行结算账户,新财富集团将款项贷出无法归还才是造成银行损失的原因。村镇银行的放贷行为,以及对村镇银行部分数据进行屏蔽行为,均不在本案指控的范围内。

  辩护人认为,认定章楠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当先认定章楠就职的君正智达公司服务的主体涉案村镇银行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客户的存款进入了村镇银行账号,而不是进入君正智达公司账户或其他公司账号,不应该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银行牌照的单位吸收公众的存款,才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案指控完全不成立。至于村镇银行跨地域揽储经营,存款利息略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与犯罪无关。

  其次,章楠主观上并不清楚新财富集团的存在,且本案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是章楠就职时为村镇银行提供服务中导致的,是章楠在履行职务过程期间发生的。

  辩方认为,章楠是招聘进入到君正智达公司担任商务副总裁,并非公司核心人物,案发前并不清楚君正智达公司与新财富集团的关系。新财富集团从村镇银行贷款,没有偿还是造成村镇银行损失的根本原因,与本案指控的事实无关,与章楠无关。

  据章楠的爱人说,章楠在君正智达工作期间,从来没跟家里人提过新财富集团这个公司的名字,他只是知道在君正智达公司后面还有个大股东,他把这个大股东称为总部,可是总部跟银行之间有什么关系、总部的营收来自哪里等问题一概不知。

  章楠虽然是公司副总裁,但却没有从君正智达公司的运营活动中获取薪资以外的任何额外收益,也没有从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中获取过任何回扣、返点、报酬,更没有从金融平台获取过任何收益。

  此外,章楠入职前没有系统接受过金融知识的培训,他一直认为君正智达公司仅是为银行同金融融资平台搭建合作关系的媒介机构,是为银行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公司。而且君正智达公司同银行合作的平台中不乏度小满、京东金融等知名平台,这更让章楠难以相信其就职公司从事的事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辩护人认为,涉案的5家村镇银行并没有被指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持有银行牌照的主体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帮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也不该构成该罪。而且,君正智达公司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体。

  该案在上蔡县法院一审审理判决后,部分被告人向驻马店中院提起上诉,202557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在二审期间,辩护人提出召开庭前会议、对部分证据申请非法排除,同时还包括调取遗漏的讯问笔录以及一份关键性鉴证报告所依据的材料。出庭检察员提供的一张光盘,包括1.28G的内容116852页材料,并没有入卷,辩护律师是第一次看到。

  辩护人认为,在现有证据和事实的前提下,本案指控逻辑不成立,希望驻马店中院公正裁决,判决所有被告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