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确需开立股票账户,应当鼓励从业人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券商指定交易或托管”的这一条款是引发误读的根源所在。如何理解这一条款?事实上,所指的是证券从业人员因被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而持有股票,并因此开立股票账户,显然不是误读的全体证券从业者都可以炒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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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4月28日讯(记者林坚)规范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督促行业机构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监管有了新的动作。
记者获悉,中证协近期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在业内征求意见,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投资行为。
中证协提到,此次发布《指引》就是为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防范和打击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行业机构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持续净化行业生态,推动形成从业人员管理“严”的氛围。
另外,《指引》还提到“从业人员若从业人员确需开立股票账户的,券商应当鼓励从业人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券商指定交易或托管,未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券商指定交易或托管的,应当申报股票账户并每月提供交易记录”。
有意思的是,不少从业者及市场人士误读了上述内容,认为新规允许证券公司全员开户和炒股,而这个误解很好消除。
“从业人员确需开立股票账户,应当鼓励从业人员在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券商指定交易或托管”的这一条款是引发误读的根源所在。如何理解这一条款?事实上,所指的是证券从业人员因被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而持有股票,并因此开立股票账户,显然不是误读的全体证券从业者都可以炒股了。
需要关注到,《指引》设置了过渡期,这意味着最终的版本以及生效时间还需要待最后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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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券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