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因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通过实体代理售卡点售卡,单张预付卡资金超限额;多用途预付卡赎回超限额,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6万元。
陈某革(时任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对“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本文标题: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被罚56万元:因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等
4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因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通过实体代理售卡点售卡,单张预付卡资金超限额;多用途预付卡赎回超限额,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6万元。
陈某革(时任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对“违规将预付卡用于网络支付业务渠道”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