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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得润电子证券虚假陈述案近日递交立案。(刘鹏律师专栏)
回溯此案,2025年12月31日,得润电子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调查,该公司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的多份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这份告知书,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依据预处罚,索赔条件更新为于2020年8月27日-2023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加入维权。(得润电子维权入口)
二、实控人主导策划造假
具体来看该公司财务造假细节,背后是一场由实际控制人主导、虚构超5亿元回款的财务造假案。据调查,该案可追溯至2020年。当时公司面临主要客户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欠款,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邱建民采取了非常规手段。
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等方式,向得润电子的客户、前子公司及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再让这些关联方以“偿还历史欠款”的名义将资金转回得润电子。随后在2022年6月,实控人邱建民指使得润电子子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向公司的联营企业提供资金。
这笔资金的真实用途,是用于该联营企业到期归还得润电子此前提供的财务资助款。上述行为直接导致得润电子三份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构回款达5.34亿。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