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时承诺的8000元厂家补贴,因资料上传超期无法申领,责任认定却陷入4S店、二级经销商、汽车销售公司三方推诿。
12月22日,市民孙先生向大庆晚报反映,自己购车半年不仅没拿到这笔补贴,还遭遇多方“踢皮球”。
据了解,今年5月28日,孙先生联系肇州县金凯达汽车销售公司,表达购买比亚迪秦L插电混动车的意愿。该公司工作人员朱女士随即联系肇源县比亚迪二级经销商高经理,告知孙先生可直接前往比亚迪汽车王朝网4S店,办理购车手续。
5月30日,孙先生在4S店见到高经理,完成所有购车流程并提走车辆。
购车期间,孙先生向高经理及4S店确认补贴政策,对方告知可享受国家补贴20000元、市级补贴2000元以及厂家补贴8000元,且补贴款项会在半年内发放到位。
目前,孙先生已收到国家补贴,市级补贴正在走流程,不久就会到位,而厂家补贴因资料未按时上传,已错过申请期限。
据了解,厂家补贴申请有明确时限要求,需在购车后3个月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4S店,再由4S店提交厂家审核,孙先生购车已超6个月,早已超出申请期限。
对于资料逾期上传的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朱女士称是高经理未上传资料,高经理则表示责任在朱女士。
12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比亚迪汽车王朝网4S店(大庆联利4S店),该店销售李经理与高经理一同回应此事。
高经理表示,孙先生通过金凯达汽车销售公司联系自己,购车时,为申请市补支付的5000元,直接交给4S店,剩余贷款首付,转给金凯达汽车销售公司后,再由该公司转给自己办理贷款,因此,厂家补贴资料应由金凯达汽车销售公司提交。
他还强调,购车时4S店已告知孙先生,各类补贴申请方法,且“特别声明”中标注了厂家补贴注意事项,孙先生已签字确认,而申请补贴的一份关键材料,正由金凯达汽车销售公司保管且未及时转交。
4S店李经理则表示,若孙先生直接到店购车,大概率不会出现此类问题,门店事后曾向厂家申请补发补贴,但因超期未能成功。
沟通现场,孙先生拨通朱女士电话,对方表示自己只是“搭线”,孙先生在4S店完成购车,此事与金凯达汽车销售公司无关,拒绝担责。
三方互相推诿,让孙先生陷入维权困境,已决定起诉三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说法
黑龙江铁人律师事务所孙亮律师认为,4S店作为车辆销售及补贴申办的主要对接方,负有如实告知、及时提示和协助办理的法定义务。
若其主张已通过“特别声明”告知注意事项,则需证明该声明内容明确包含申请时限等关键信息,且已尽合理提示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金凯达汽车销售公司作为购车中介及部分材料的保管方,若因未及时转交材料导致超期,存在明显过错,应就其过错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二级经销商高经理作为直接对接车主并承诺补贴的销售人员,负有如实告知、跟进办理的义务,若其未主动提醒或协助车主准备材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孙律师提醒,购车补贴属于促销承诺的一部分,经营者应当主动履行告知、协助义务,不得以“内部流程”“资料移交”等理由推卸责任。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条款,保留证据,遇到类似问题可依法主张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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