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同德化工(维权)(002360.SZ,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收到《限制消费令》的公告。
公司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任、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对于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同德化工称,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与浙银金租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公司及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同德化工表示,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未受到限制消费令事项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保持与相关方的沟通,争取尽快解决融资租赁纠纷诉讼,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官方资料显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民爆行业的企业,也是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于2006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多年来,企业历经改制、并购扩张、公司上市、产业拓展,现已发展成为:公司注册资本40177.4248万元,总股本40177.4248万股,拥有10个全资子公司,1个控股子公司,7个控股孙公司,1个参股子公司。目前,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民用炸药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为客户提供工程爆破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服务。
同德化工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主营收入3.31亿元,同比下降20.53%;归母净利润-993.7万元,同比下降125.28%;扣非净利润-2446.73万元,同比下降171.05%。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