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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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再次代理部分投资者诉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股份”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递交立案。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金融法院已对本系列案件示范性案件作出了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本案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队伍。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5年9月5日,龙宇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龙宇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2019年至2022年,龙宇股份出于做大收入规模或赚取资金收益等目的,通过虚构贸易链条、人为增加业务环节等方式,开展金属、油品、乙二醇等虚假贸易,导致龙宇股份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至2024年,徐某某安排关联公司充当供应商、客户等角色,穿插在龙宇股份部分贸易业务中。龙宇股份对作为供应商的关联公司提前大比例或全额付款、对作为客户的关联公司给予较长回款账期。由此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龙宇股份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2022年至2024年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3.33亿元、8.75亿元、8.82亿元,分别占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9.19%、23.64%、26.53%。截至2025年9月初,相关方归还龙宇股份部分被占用资金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龙宇股份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案例,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于2020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ST龙宇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