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罚款 29.9 万元。
蔡某昇(时任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副行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被罚款 1.9 万元。
本文标题: 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被罚29.9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9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罚款 29.9 万元。
蔡某昇(时任广西浦北国民村镇银行副行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被罚款 1.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