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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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7日晚,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0号),张宝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1 号),公司及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张宝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或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5年3月25日晚间,帕瓦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 2023 年年报及 2024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宝、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袁建军、时任董事会秘书徐琥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帕瓦股份及其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1)于2022年9月19日-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3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5年9月8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9月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帕瓦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