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IPO上市不满3年的科创板公司帕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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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IPO上市实务)

  这是一家问题重重、上演现实版“上市即爆雷”连续剧的公司。

  1.成功上市,但带着“原罪”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做的是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原材料,于2022919日在科创板风光上市。

  但是! 就在上市前3天(916日),公司工厂发生了一起窒息安全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这么重大的事故,公司在上市时肯定没敢大声嚷嚷。

  更可怕的是,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出同样的事了。早在20194月,就发生过几乎一模一样的氮气窒息事故,也是死了2个人。也就是说,公司根本没有从第一次事故中吸取任何教训。

  2.光鲜外表下的内部混乱

  从上市时监管机构的问询就能看出端倪。监管层当时就犀利地问了三个关键问题:

  你们的利润暴增是不是靠囤便宜原材料? (暗示业绩增长可能不可持续)

  你们怎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 (暗示风险管理可能有问题)

  你们总经理张宝是大学教授,到底有没有时间好好管理公司? (暗示公司治理可能有问题)

  现在看来,监管层的担心全都应验了。

  3.实际控制人“掏空”公司(最核心的丑闻)

  公司的共同老板、总经理张宝(同时也是中南大学的教授),被查出是个“巨蛀”。

  他通过一系列骚操作,疯狂侵占公司的钱:

  手法1(采购端):和供应商串通好,公司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供应商再转给他个人。这一下就搞走了1.41亿。

  手法2(销售端):把客户付给公司的货款,直接截胡塞进自己腰包。又搞走了近5000万。

  总共挪用公款接近2个亿! 这些钱被他用于个人消费、投资等。

  因为他的这些操作,公司的账根本对不上,财务报告严重失真。

  4.东窗事发,一地鸡毛

  20253月:浙江证监局率先出手,给公司和张宝等人发了警告函,因为公司财务造假、乱用公章等问题。

  20255月:张宝可能感觉要出事,以“身体原因”辞去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务。

  20258月:公安机关正式对张宝立案侦查,罪名是职务侵占。

  20259月:

  最新消息,张宝已经被逮捕了。

  中国证监会也正式对公司和张宝立案调查,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最终结果:

  公司被戴上了“ST”的帽子(股市中的“特殊处理”),警告投资者这家公司风险极大。

  老板被抓,公司名声扫地,内部管理一团乱麻。

  投资者损失惨重,被深深套牢。

  通俗的比喻:

  这就像一家新开的、装修豪华的餐厅(成功上市),但后厨不仅脏乱差(安全管理混乱),厨师长还天天从收银台偷钱、从采购款里捞回扣(实际控制人挪用资金)。最后厨师长被抓了(被捕立案),餐厅也被卫生局贴了封条(ST警告),之前来吃饭的顾客(投资者)都傻眼了。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81日收

  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张宝1971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19975月至20079月,历任中南大学助教、讲师;20079月至20129月,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副研究员;201012月至201112月,任韩国KIGAM研究院访问学者;20097月至20185月,历任中南大学校团委书记、冶金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20129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231月至20244月,任帕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11月至今,任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资金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20256月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19,133.88万元;按照公司对上述供应商年度支付金额分摊,其中,2022年度占用7,403.20万元,2023年度占用8,538.62万元,2024年度占用3,192.07万元。按同期LPR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1,291.25万元。上述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合计20,425.13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上述占用资金主要用于其本人消费、投资、存于本人或本人指定账户,或现金存于其本人处,上述占用资金最终流向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

  上述情形发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工程投资、销售、采购业务等相关内控关键节点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上述涉及多付款项被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与上述涉及供应商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构成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公司已将多付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但由于部分资金已通过供应商回流至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及其关联方或其指定第三方主体,导致公司无法确认是否仍对供应商存在应收款项。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已承诺归还。

  20255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关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还款承诺函》,承诺将于2025930日前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截至202571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还款。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ST帕瓦公告编号:2025-08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595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0号),张宝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1号),公司及张宝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及张宝立案。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前期,2025325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81日公司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98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ST帕瓦公告编号:2025-08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81日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司于近日获悉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张宝作出逮捕决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98

  证券代码:688184证券简称:ST帕瓦公告编号:2025-07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被立案侦查的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81日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

  目前,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和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84

  帕瓦公司于2022919日在科创板上市,2022916712分,位于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45万元。

  科创板上市委2022年第36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36次审议会议于202256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发展低钴单晶型产品,高镍产品处于导入市场的早期阶段。请发行人代表:(1)从技术发展角度说明不同产品的优劣势和未来主流发展趋势;(2)从行业竞争格局说明发行人技术水平和产品结构与行业领先企业相比的优劣势。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低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均价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购价格,公司销售定价模式为“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比2020年,2021年净利润涨幅大幅超过收入涨幅是否主要因前期购进价格较低的原材料库存所致,该等增长是否可持续;(2)在金属钴、镍和锰的价格波动剧烈的产业大环境下,发行人如何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3)公司20192020年第一大供应商上海年威2021年没有进入前五名供应商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总经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张宝在报告期内的具体履责情况,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和足够精力履行发行人总经理职责;(2)发行人总经理以管理工作为辅,是否符合相关内外部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治理结构是否完善;(3)张宝职工薪酬分摊至研发费用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列研发费用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低于上海有色金属网均价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采购价格,公司销售定价模式为“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请发行人具体分析说明:(1)相比2020年,2021年净利润涨幅大幅超过收入涨幅是否主要因前期购进价格较低的原材料库存所致,该等增长是否可持续;(2)在金属钴、镍和锰的价格波动剧烈的产业大环境下,发行人如何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3)公司20192020年第一大供应商上海年威2021年没有进入前五名供应商的原因,供应商华友钴业等从事发行人类似业务对发行人未来采购的影响;(42022年公司浮动价格具体模式及预计占比情况。请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256

  发行人名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715

  注册资本:10,078.367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宝良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鸿程路92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

  行业分类: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4,775.56万元,包括:

  1)保荐及承销费12,234.99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575.47万元;

  3)律师费471.70万元;

  4)信息披露费439.62万元;

  5)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53.77万元。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为13.89万元,差异系本次发行的印花税。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单晶型中高镍NCM三元前驱体这一细分市场,是国内先进的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生产商。公司主要产品用于三元正极材料的制造并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动工具等领域。

  公司是国内较早实现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量产并销售的企业。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单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包括一次颗粒排列方式可控技术、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等核心技术。同时,在三元前驱体制备工艺领域,公司掌握的多元素多工艺共沉淀技术、前驱体湿法掺杂技术可以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下游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的制造成本。

  公司2017年度主要生产多晶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产品,并进行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的技术储备。2018年度,公司开始同厦钨新能开展业务合作,成功进入厦钨新能供应链并向其主要供应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厦钨新能为国内较早实现单晶型NCM5系、6系三元正极材料大批量生产并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之一。2019年度,公司大规模销售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产品。

  目前,公司已成功进入宁德时代供应链,已向宁德时代控股公司湖南邦普和广东邦普供应单晶型NCM5系三元前驱体产品。

  公司一贯注重以市场需求为基础进行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截至2022614日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签署日,拥有发明专利36项。2018年,公司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020年,公司获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有色行业难处理镍钴资源材料化冶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了“院士工作站”;并获得中国锂电产业“思锂奖”年度产品创新奖。2021年,公司成为浙江省单晶型NCM产品团体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公司研发团队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团队并承担电动汽车用单晶高镍低钴三元锂电正极材料前驱体产业化项目。公司参与研发的“难处理镍钴资源材料化增值冶金新技术”曾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NCM5系、6系三元前驱体产品通过了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认证。202112月和20221月,公司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和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持“成为具有鲜明技术特色的三元前驱体制造商”的目标,着力于三元前驱体单晶化这一技术路线。公司始终以技术研发为核心驱动力,构建起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等模式为辅的研发体系,推动公司产品创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振宇、张宝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王振宇通过兆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9.64%股份,通过展诚建设、展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18%股份,王振宇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9.82%股份;张宝直接持有公司13.69%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

  王振宇先生,男,1982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57月至20086月,任展诚建设总裁助理;20067月至20081月,任浙江星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10月至20138月,任浙江新蓝天园林苗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10月至20194月,任杭州蓝天风景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10月至20133月,任杭州蓝天园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杭州蓝天园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10月至20135月,兼任杭州蓝天园林景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4月至20181月,任杭州蓝迷种苗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8月至今,任杭州蓝天园林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8月至今,任兆远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5月至今,任浙江虹湾通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11月至今,任浙江展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宝先生,男,1971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19975月至20079月,历任中南大学助教、讲师;20079月至20129月,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副研究员;201012月至201112月,任韩国KIGAM研究院访问学者;20097月至20185月,历任中南大学校团委书记、冶金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20129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8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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