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元“定制”研报!某券商前首席有偿“吹票”获刑

小小MT4 来源:林倩 °C 栏目:MT4下载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刑事判决书,某券商前首席分析师邹某有偿撰写研报,收取好处费18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该券商另一名前分析师程某,因在此事中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收取好处费5万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两人共收取好处费23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和程某原均就职于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分别任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和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因本案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2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23年4月,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邹某时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其中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18万元,程某负责邹某与宋某乙之间的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5万元。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上某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两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分别被罚10万元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东方财富证券原电子行业首席邹杰

  曾发布利通电子的深度研报

  判决书未披露相关人员的姓名。不过从Choice数据公布的研报信息可以看到,2023年12月,东方财富证券原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杰曾发布关于利通电子的深度研报《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行业已经没有名为“邹杰”的分析师了。

  公开信息显示,在任职东方财富证券电子设备首席分析师之前,邹杰曾就职于兴业证券研究所通信组;其还曾就职于弘毅远方基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北信瑞丰新成长、北信瑞丰平安中国等基金产品。

  一直以来,东方财富证券以经纪业务见长,但在2024年扩张研究业务,招徕多个行业的分析师加入。2024年8月,兴业证券研究所前副所长孟杰履新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所长。而东方财富证券原研究所所长周旭辉转任联席所长,并于2025年11月离职。

  此外,原海通证券煤炭与农业研究首席分析师李淼、国信证券原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马成龙、兴业证券原电子行业分析师王佩麟、信达证券原中小盘分析师武子皓等均于近两年加入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Wind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东方财富证券的分仓佣金收入分别为3.94亿元、4.28亿元、3.44亿元。2024年,东方财富证券的分仓佣金收入降至0.73亿元,同比下降78.78%;2025年上半年的分仓佣金收入为0.34亿元,同比下降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