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股权投资论坛
2025年11月28日,广东梅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一场震动资本市场的财务造假大案画上阶段性句号——科创板首只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的股票“紫晶存储”(688086.SH),其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及原财务总监李燕霞等10名管理人员,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
这不仅是一起企业欺诈发行的个案,更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进入“严刑峻法、9重典治市”的全新阶段。
从“光存储第一股”到退市深渊
成立于2010年的紫晶存储,曾是国产光存储技术的代表企业。公司以蓝光介质起家,逐步拓展至光存储设备、解决方案,服务政务、金融、医疗等多个关键领域。2020年2月,乘着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东风,紫晶存储成功上市,市值一度突破百亿,被誉为“硬科技标杆”。
然而,光鲜背后早已埋下祸根。自2017年起,公司便系统性虚构业务、虚增利润,只为满足IPO对赌协议和维持上市后股价。短短四年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54亿元,虚增利润3.75亿元,最终酿成10.97亿元巨额亏损,导致1.74万名投资者血本无归。
2022年2月,证监会立案调查;2023年7月,紫晶存储成为科创板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精密造假闭环:合同、物流、资金“三流合一”造假
据法院查明,紫晶存储构建了一套高度组织化的造假体系:
业务端:通过“马甲”客户签订虚假购销合同;
物流端:操控第三方物流公司后台录入虚假运单;
验收端:指使员工伪造或倒签项目验收报告;
资金端:以公司存单违规担保套取贷款,经多层账户“洗钱”后回流,伪装成真实销售回款。
整个链条环环相扣,形成“虚假闭环”,实现表面上的“三流合一”——但实则全是人为制造的假象。
更严重的是,公司在招股书中隐瞒了1.35亿元对外担保,上市后又多次未按规定披露新增担保,累计金额超7亿元,占净资产比例最高达22.46%,严重误导投资者。
十人获刑,无人缓刑:管理层“全员沦陷”
2024年11月,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紫晶存储及10名自然人提起公诉。2025年11月28日,一审宣判结果震撼市场:
郑穆(实控人):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分别判处5年6个月、3年,合并执行7年6个月,罚金50万元;
罗铁威(一致行动人):两罪并罚,执行7年,罚金40万元;
李燕霞(原财务总监):执行6年6个月,罚金30万元;
其余7名高管(包括副总、区域销售总监、采购经理等)均被判处2年至3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仅1人适用缓刑。
作为被告单位,紫晶存储被判犯证券欺诈罪,处以3700万元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欺诈发行罪最高刑期从5年提升至10年后,此案成为首批适用新法的典型案例。而“全员实刑、几乎零缓刑”的判决,正是对“关键少数”重点打击政策的直接体现。
中介机构连带担责:11亿先行赔付敲响警钟
紫晶存储的崩塌,也牵出中介机构的失职之责。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因未能勤勉尽责,最终承担11亿元先行赔付责任,创下A股历史纪录。
这一巨额赔付不仅是对投资者的补偿,更是对“看门人”角色的严厉警示:在注册制下,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不再只是企业的责任,券商、会计师、律师等服务机构同样需“连坐”担责。
2025年12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若供应商、客户、合作方或服务机构协助上市公司造假,将面临100万至1000万元罚款。这意味着,未来造假成本将由全链条共同承担。
资本市场法治化迈出关键一步
紫晶存储案并非孤例。近年来,康得新、柏堡龙、*ST泽达、金通灵(维权)等多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被重罚,实控人纷纷入狱。这些案件共同勾勒出一条清晰的监管路径:
注册制≠ 放任制,而是“宽进严管”;
信息披露是生命线,造假者必付出自由与金钱的双重代价。
正如判决书所揭示:当企业用虚假数字替代真实价值,用资本游戏取代实业根基,泡沫终将破裂,法律终将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