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未通知、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已投诉:董事登报反对华夏幸福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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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李丹Fintalk

  中国平安累计持有华夏幸福25%的股份,是华夏幸福的最大和第一大股东。

  但是在华夏幸福5个非独立董事中,最大股东中国平安仅仅只能提名一个非独立董事,华夏幸福提名了其余四个。

  平安提名的这个董事就是王葳,公告显示王葳女士是老平安人,在平安任职,兼任华夏幸福董事

王葳女士,曾任平安 银行济 南分行行长助理、平安银行能源金融事业部总裁助理或副总裁、平安银行特殊资产管理事业部副首席风险专家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投管中心投资管理团队风险专家,兼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一般来说,董事由股东提名,代表股东行使对公司的治理权。

  为股东说话、代表股东利益、为股东负责。

  董事王葳,代表的平安的意见。

  19日晚间,王葳突然在官媒登报声明

  上周末,华夏幸福小债权人突然对法院申请,要对华夏幸福发起破产重整和预重整的申请。

  最终,法院同意了预重整(但是没同意破产重整)。

  (预重整和破产重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流程。破产重整不可逆,要么重整成功,失败只能清算;预重整,可逆,没有强制性)

  在华夏幸福的相应公告上是这么说的

  就是法院在受理申请之后,向华夏幸福咨询意见,华夏幸福曾经反馈法院说

  无异议

  无异议,就是华夏幸福公司自己同意进入预重整。

  那么这里的问题就出现了。

  华夏幸福同意自己公司进入预重整,这个决定是否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呢?更甚者,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呢?

  很明显,平安通过提名董事登报认为:

  这个决定必须通过董事会同意,并且需要更进一步通过股东会表决。

  必须事先告知董事

  必须开董事会表决同意才行,

  而现在,华夏幸福既没统治董事(和最大股东),也没开董事会

  王崴认为程序已经违反公司治理规则,甚至违法。

  这就让王文学和河北省有点尴尬了。

  不过也没关系,流程继续走,互联网俗话说的话,

  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有异见的大债权人,可以别去申报预重整债权啊。

  猜猜谁是最大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