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1月5日,介休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金瑞龙介休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2025年11月5日,介休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金瑞龙介休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通告如下:
我局正在侦办金瑞龙介休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全面查清犯罪事实,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发布通告事项如下
金瑞龙介休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立案侦办,现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我局督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公司工作人员(营业部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争取从宽处理,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未主动报案为顺利侦办案件,最大限度为广大参与人追赃挽损,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合同、涉及的银行卡以及银行交易记录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经侦大队418办公室登记,并配合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报案、登记受理时间自发布通告之日起30日内,逾期未登记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已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记过的无需重复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
介休市公安局提醒: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敬告广大参与人要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办案民警:燕警官 郭警官联系电话:0354-7077724
介休市公安局2025年11月5日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金瑞龙)是金瑞龙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创新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北京金瑞龙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王亚丽。
在2014年之后金瑞龙设置大量线下门店,通过业务员吸收公众存款,在随后的几年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涉及全国,在当时的影响力较大。
据资管黑板报不完全统计,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平罗县公安局、永安市公安局、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建宁县公安局、迁安市公安局、霍州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昌黎县公安局、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垣曲县公安局等十余地地公安机关对金瑞龙当地分公司进行了立案侦查。
金瑞龙平台具体的交易数据规模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对外口径,警方也没有统一的整体通报相关案件信息。
十余地警方通报“金瑞龙系”案
2025年10月11日,兴和县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内蒙古金瑞龙系兴和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报案时限的通告。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正在办理金瑞龙兴和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尽快查清案情,请目前仍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受害人于2025年11月10日前到兴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
2025年5月21日,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内蒙古金瑞龙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报案时限的通告。
2025年5月24日,灵石县公安局关于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北京金瑞龙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北京轿个车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通告称,灵石县公安局正在侦办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灵石分公司等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闫某等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8月4日,垣曲县公安局依法对北京金瑞龙财富科技有限公司垣曲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2021年10月29日, 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对北京金瑞龙财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涉嫌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2021年11月9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凉城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
2022年3月18日,昌黎县公安局公告,昌黎县公安局依法对北京金瑞龙财富科技有限公司昌黎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2022年5月18日,包头市公安局对原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轿个车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2022年5月31日霍州市公安局按照上级部署,现对金瑞龙”霍州分支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进行取证。凡是参与“金瑞龙”在霍州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公司负责人、公司高管及部门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团队经理、客户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报酬的人员)自公告发布起60日内,立即到霍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同时将本人在上述公司工作任职期间的非法所得(包括: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全部上缴.
2022年6月30日,迁安市公安局依法对北京金瑞龙财富科技有限公司迁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2022年7月21日,建宁县公安局通告,为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宁县公安局于2022年4月对涉及“金瑞龙”“久臣”公司的廖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2年7月21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侦办的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以下称金瑞龙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立案侦查。
2023年4月11日,永安市公安局已对金瑞龙永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
2023年10月13日,平罗县公安局已对“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平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2023年8月14日,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于2023年5月对深圳前海金瑞龙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蒙歌金瑞龙实业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马某(女,53岁)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