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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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电子”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规定,10月31日起简称将变更为ST东尼(维权)。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5年4月25日晚,东尼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2025年10月29日,东尼电子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2023年1月9日,东尼电子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同金额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公司于次日披露该重大合同。但在合同履行期间,每月实际交付量均未达约定计划,截至203年10月末,交付进度仅为6.74%,已可预见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却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该进展。
二、2022年报、2023半年报虚假记载。经查明,公司通过三项行为虚增利润:一是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二是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少确认研发费用673.64万元及营业成本2071.90万元;三是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78.34万元。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3877.5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7227.7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0.95%。公司已于2024年4月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进行追溯调整。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10月28日-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东尼电子拟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东尼电子:于2023年10月28日-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月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东尼电子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