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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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京、上海、广州、厦门之后,天津成为全国第五个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地区。
日前,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天津正式加入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行列,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9月24日,该《通知》正式对外公布。《通知》做出多项开创性制度设计,有效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规范、准确、完整,有力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落地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经验。
此次试点,天津创新性地将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优势与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深度融合,构建起 “持有和购买双场景 + 创新资产盘活应用 + 转入转出双流程 + 多部门协同” 的创新体系,为信托服务实体经济、满足民生需求开辟了新路径。
目前,国内多地也已纷纷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工作。北京于2024年底率先开启试点,2025年4月初外贸信托和国投泰康信托分别在昌平区和通州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了首次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2025年5月,上海启动试点,并于6月由爱建信托、上海信托成功落地案例;广州、厦门两地于7月份接力推进试点,此次天津加入试点城市队伍增至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