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皖新闻
“总债务达到4400万元,医院目前的收入已经不能维持正常运转……全体人员集体解聘合同,立即执行。”连日来,这则署名为江苏泗洪老年病医院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开来,引发关注。
6月17日,在这家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张女士介绍,通知发布前医院已拖欠数月工资,社保也存在未完全缴纳的情况。工作人员有一二百人,已有数十人离开。张女士称,她不认可医院给出的解决方案,已向人社部门反映,对方已经介入。目前医院还在营业,她认为医院此举实际是为了减员。
泗洪县卫健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不清楚此事。泗洪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医院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该局登记,目前尚未注销。泗洪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局仲裁院已介入此事,正在处置中。
公开信息显示,该院创建于2001年,是改制后泗洪县首家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院工作人员证实,该院仍在继续营业。
泗洪老年病医院发布解聘全体人员的通知是否合法?大皖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了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其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性裁员需满足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等法定情形 。但仅看医院通知里的债务数据,无法直接认定已达到 “严重困难” 标准。正常来说,经济性裁员得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大家意见,而且裁减人员方案得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但这家医院直接全体解聘,并立即执行,从程序上就站不住脚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