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沙特阿美从区域性自愿碳市场公司在肯尼亚举办的碳信用额度拍卖中购买了220多万吨碳信用额度。此次拍卖的碳信用额度包括18个项目,涉及改进清洁炉灶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等领域,覆盖中东、北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咨询公司麦肯锡表示,碳信用额度是一项不断增长的业务,到2030年,市场价值有望超过500亿美元。
但是,国际绿色和平组织认为,碳信用额度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问题。未来,石油行业如何推进实现碳中和目标,是通过购买碳信用额度和碳汇林等外部措施实现碳抵消,还是通过提升自身碳减排能力建设的内部措施,切实降低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值得关注。
正确认识碳减排和碳中和的关系
首先,碳是构成地球物质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元素。生活水平越高,为保持生活质量消耗物质所排出的二氧化碳也越高。按照世界银行2021年公布的数据,从人均碳排放量来看,美国为17.6吨、德国和日本为10.4吨、中国为6.4吨。因此,从人类生存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阶段的科技发展水平还不足以支撑不排放二氧化碳,只能在提升全人类福祉的同时尽可能少排放,或者降低人均排放水平。
其次,应对气候变化所提出的目标是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根据当前的科学研究成果,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是导致全球温度升高的重要原因。2015年签署的《巴黎协定》,确定了将全球平均温度上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温度上升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的长期目标。按照联合国环境署2019年发布的《碳排放差距报告》,要实现1.5摄氏度的温控目标,2020—2030年,全球碳排放量每年需要减少7.6%,需要在2018年553万吨碳排放量的基础上减排320亿吨温室气体。因此,世界各个国家普遍提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致力于推进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再次,碳中和并不是碳减排措施,而是控制碳排放总量的系统性措施。碳中和是通过采取抵消二氧化碳排放增量的各种措施,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基本稳定。比如当前被广泛提及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自然碳汇、生物燃料等都是典型的碳中和措施;清洁能源替代、提高能效、节约能源、产业升级等则属于碳减排措施;而碳排放权交易、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则不属于碳减排或碳中和的直接具体措施,只是通过碳交易价格或碳边境调节额度使生产商认识到存在碳排放成本,在生产经营和国际贸易运营决策中需要平衡碳减排的成本和效益,本质上是一种碳减排的激励(或惩罚)措施。
企业提升碳减排能力需做好四篇文章
一方面,无论是2019年壳牌公司向东京燃气公司等日本企业销售的碳中和LNG、2020年向中国海油气电集团销售的碳中和LNG,还是挪威伦丁能源公司2021年完成世界第一船200万桶碳中和原油销售、将其所属海上油田Johan Sverdrup建成全球首个碳中和油田,都采取了购买碳信用额度的外部措施,而且都属于范围2的碳中和,没有包括范围1和范围3的碳排放。另一方面,碳信用额度总量受到全球地理、气候和人类生存等条件的限制,是一种稀缺资源,难以满足全球范围内碳中和的需求;而碳排放权交易和碳边境调节机制本身仅仅是对高排放企业或行业形成倒逼机制,不能自然减少碳排放。因此,按照《巴黎协定》的目标,还是应该以减少碳排放量为核心,从加强自身碳减排能力建设上下功夫,需要做好以下四篇文章。
一是做好科技创新减碳文章。当前,资金和技术仍然是困扰碳减排的突出问题。无论是生物燃料技术、氢能生产及应用技术,还是CCUS技术,目前仍然不支持生产端达到经济规模,生产成本居高不下,难以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风电、光伏近10年来受益于科技创新和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发电成本下降80%以上,渐渐在发电领域获得了成本优势,但仍然面临转换效率、储能、上网输送以及调峰等方面的技术瓶颈。因此,急需瞄准当前突出的技术瓶颈,通过科技创新促进碳减排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应用,形成从科技创新到技术规模化应用、从技术规模化应用到生产达成规模经济、从规模经济到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迭代的良性循环,依靠技术应用的规模化效应推进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强资金“造血”能力以满足技术迭代和科技创新的资金需求。同时,油气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和融资实力、人才优势和科技创新体系优势,着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和体系建设,打造独有的碳科技,探索建设碳科技子公司。
二是做好优化生产减碳文章。对生产企业而言,碳排放产生于每一个生产单元、工艺流程和操作环节。这就要求生产企业必须立足于精细管理,从最基础的环节入手,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的成果,提高生产操作的精准度和生产运行的稳定性,实实在在降低碳排放。同时,要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为核心,注重加强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优化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提高生产过程中的电气化水平和加速清洁能源替代,改善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生产过程的减碳。
三是做好提升能效减碳文章。通过提升能效可以有效降低能源消耗总量,进而推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一方面,要平衡好采取能效措施的短期成本增加和长期效益的关系,对能效项目投资建立独立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价标准,从优化完善业绩考核机制入手,将碳排放纳入关键业绩考核指标的同时,建立能效投资影响与经济效益考核指标及权重挂钩调节的联动机制,平滑能效投资对经营业绩考核在短期内产生的影响,增强各级单位强化采取提高能效措施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结合企业的特点,推动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浪费问题,在满足生产能源需求的同时,推动能源消耗总量的持续下降。
四是做好调整业务减碳文章。自国际石油公司制定碳中和目标以来,普遍加大了业务结构调整的力度。bp、壳牌、道达尔能源等欧洲石油公司大力调整全球油气业务和资产布局,出售低效产能业务和资产,聚焦产能高效、储量基础好和生产可持续性强的油气业务,同时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和电力零售、充电站等电力业务发展。埃克森美孚、雪佛龙等美国石油公司在采取与欧洲石油公司同样的油气业务调整措施的同时,大力推进CCUS和生物燃料业务发展,这实质上使业务结构优化调整成为降低碳排放的重要措施。由此可见,能源企业需要沿着有利于减碳的路径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力度,将降低碳排放强度作为减碳的重要抓手,聚焦油气业务降低碳排放和提高生产电气化率的举措,以强化协同为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业务布局发展。
(作者冯保国系能源战略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