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干警赴岐山法院,请求协助扣押县域内被执行人唐某的四辆重型渣土车。接到协助执行函后,岐山法院立即安排带队干警与高安市人民法院干警协商扣押方案,并抽调八名执行干警及四辆警车配合执行工作。
来到祝家庄某砂石厂,执行干警发现四辆案涉车辆内装满了砂石,被执行人唐某却不在现场,遂联系了砂石厂负责人,要求尽快腾空车辆并配合法院完成车辆扣押。起初,砂石厂负责人担心车辆扣押会引起车主唐某不满,但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析理后,迅速安排砂石厂工作人员过磅、卸货。期间,一位司机谎称车辆故障,故意将渣土车停放于道路中央阻碍执行,对此执行干警果断出手,安排人员检查车辆并驶离,对该司机予以口头训诫,告知其妨害公务的后果。历经三个小时,四辆渣土车全部扣押成功。随后,闻讯姗姗来迟的车主唐某联系了多位司机阻拦车辆驶离岐山境内,经过执行干警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沟通与劝导,被执行人唐某最终履行了50万元案款,并用一辆车抵债27万元,案件得以执结。高安市人民法院对岐山法院的积极配合表示诚挚感谢,对执行干警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众力并则万钧举,人心齐则泰山移。长期以来,岐山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协作执行理念,积极完成外地法院执行委托及执行协作等事宜,得到众多法院的高度赞誉。本次协同执行不仅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也增强了法院之间的交流协作,为全力破解执行难营造了良好氛围。下一步,岐山法院将不断完善协助联动机制,加强法院间的沟通交流,同舟共济、攻坚克难,共同捍卫司法权威,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