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02聚龙股份,受损股民索赔预征集(聚龙股份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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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龙股份(300202)于2023年1月4日公告,被证监会处罚。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团队提醒,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受损股民可起诉要求索赔投资差额亏损等各项损失。(凌铮律师专栏)

  凌铮律师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聚龙退维权入口)

  聚龙股份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1年7月6日,聚龙股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年6月,聚龙股份被深交所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退市原因是2021年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退市情形。

  2023年1月5日,聚龙股份宣布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辽宁证监局认为,聚龙股份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第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柳长庆控制的三家公司累计贷款28.61亿元,聚龙股份3家全资或控股子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柳永诠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聚龙股份资金累计29966万元,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资金22011万元。上述信息聚龙股份均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聚龙股份及柳长庆父子作出行政处罚。

  (本文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凌铮律师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在海外留学工作多年。擅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全网粉丝超百万,浏览量超2亿人次。)